新的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关于生猪定点屠宰,你了解多少?关于创建屠宰场,你了解多少?以下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三问,向你简述。
问题一:是不是所有猪都必须定点屠宰?
回答:不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二:申请生猪定点屠宰厂程序怎么走?是申请,就可以安排的吗?
回答:不是,生猪屠宰场由政府各部门统一规划,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对怎样申请生猪定点屠宰厂,做了如下规定:
第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问题三:小猪场怎样与屠宰场建立长期输送生猪关系吗?
回答:可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国家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成立专业化行业协会、学会,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与屠宰场建立一些合作组织,既解决了养殖户的销售问题,也确保了屠宰场的生猪供应,互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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