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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能止于“考试”

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时间:2012-11-06 08:40点击:

  
核心提示: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层出不穷,如何避免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据报载,近日,包括娃哈哈、农夫山泉、康师傅、贝因美等在内的知名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了一场名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考试是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要求杭州所有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负责人都要参加,并且规定,如果两次没有通过,企业就将被暂停核发生产许可证,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停产停工。

  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层出不穷,从“苏丹红”、“增白剂”、“瘦肉精”,到“地沟油”、“毒胶囊”、“改日期牛奶”,问题食品给老百姓的健康造成了危害,也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有食品原料方面的原因,有技术层面的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原因,特别是食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血液阙如,令人谈“食”色变,心有余悸。因此,通过考试的方式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管,使他们在学习、考试的过程中熟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加强食品安全,此举确有必要。

  然而,众所周知,食品安全不是考出来的。企业法人代表考试合格了,并不代表企业产品质量就过关了;企业法人代表熟悉法律法规,与遵守法律法规并不能划等号。正如一位企业负责人所担忧的:“那些通不过考试的企业法人代表虽然被更换了,但都换给了自己的子女,这样的惩罚措施不是形同虚设么?”

  事实上,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者,并不缺少对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只是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感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心而已。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铤而走险,有恃无恐,一次次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断制造出食品安全的“新名词”,用“问题食品”来给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可见,一“考”不能解千愁,食品安全不能止于考试。考试,只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一种方式,要想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还得打出一套惩防并举的“组合拳”。一方面,要严格立法。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利用刚性约束避免企业钻空子。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执法部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谁敢违法,就罚他个倾家荡产。如此倒逼,才能让企业流淌“道德的血液”,“凭良心”办事。此外,还要注重发挥媒体、公众、第三方研究机构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的监管合力,不但要监督企业,也要监督执法部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筑食品安全网络,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陈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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