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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春节市场价格稳定,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作者:康大夫来源:网络时间:2013-02-18 10:58点击:

  
核心提示:春节期间为了保障市民买到猪肉,咸宁市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市场巡查未发现囤积居奇、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昨日,来自咸宁市物价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咸宁市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市场巡查未发现囤积居奇、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监测数据显示:粮油类价格平稳,与年前持平。猪肉类精瘦肉与节前持平,猪腿夹肉、猪排骨市场销售平均价格分别每斤13元,16元,同比均下跌13.13%、5.88%;牛肉35元/斤,环比上期下降7.89%;禽蛋奶类与上期持平;淡水鱼价格逐渐回落。胖头鱼、草鱼分别每斤8元、9元,环比上期下跌11.11%、10%,鲫鱼12元/斤与上期持平。水果、小杂粮等品种与上期持平。成品油价与瓶装液化气到户价格也与往年持平。

  监测的13种蔬菜,除空心菜已下市,其他蔬菜下跌与持平各半。小白菜、包菜、土豆、茄子、西红柿、冬瓜与上期持平。萝卜、青椒、大白菜、黄瓜、莲藕、豆角价格有所下跌,分别比上期降25%、14.29%、23.08%、11.11%、33.33%、37.5%。

  节日期间,市物价部门加大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监测。重点加强了涉及老百姓生活的粮油、肉禽蛋菜奶、副食品及液化气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制订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保持节日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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