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一号文件出台多日 家庭农场在各地境遇不同
作者:康大夫来源:中国广播网时间:2013-03-22 14:27点击:次
无独有偶,这几天,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姜志刚也在为家庭农场的事情而挠头。由于前来咨询、注册的人很多,而他手中并没有关于家庭农场注册明确的法律规定。无论是认定的标准,还是注册的方法,以及经营的范围,目前都是一片空白。已经注册的28家家庭农场暂时是以独资企业和个体经商户两种方式进行的。 姜志刚:“中央1号文件已经明确了家庭农场这种市场形态,我们期望着国家尽快出台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便于更加规范家庭农场的登记和管理。” 据猪e网网友了解到关于家庭农场,胶州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刘丕舜想的更多。经过工商注册,家庭农场就获得了法律上认可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但按照规定,市场经营主体是要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但如果让这些土里刨食的家庭农场主和那些工矿企业的老板一样交纳个人所得税似乎并不合情合理。 刘丕舜:“家庭农场注册以后,它是按照法人注册的,它不同于其它的企业,它的风险性比较大,在一些政策上,税收、信贷,如果与别的企业等同起来的话,他们是有难度的。” 专家指出,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家庭农场的出现,大大地推动了我国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进程,使农产品(5.54,0.13,2.40%)的商品化程度往前迈进了一大步。目前,家庭农场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贷款、认证、纳税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山东省委党校教授郭振宗:“家庭农场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要让它承担过多的法律义务,要抓紧制定一些发展家庭农场、扶持家庭农场基本的一些原则、思路和实现的途径。”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