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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猪”加剧猪价下滑惠农保险尚难到位

作者:康大夫来源:互联网时间:2013-04-07 09:47点击:

  陕西安康江北李家村的王老板向记者透露,国家早就对生猪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做出规定,采取自愿参加不强制的政策。国家补贴50%,省市补贴20%,县上补贴10%,养殖户只需承担20%,这对于那些中小规模的生猪养殖户来说,无疑是增加了一个保护伞。但是现在除了母猪被保险以外,大多地区商品猪享受不到这种利好。因此一旦受到瘟疫等疫情的影响,养殖企业如果没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最终宿命只能是关门大吉。

  “现在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中包含了生猪养殖保险,但是参加保险的仅限于母猪,这还占不到总养殖比例的十分之一。”葛德强说。

  目前,陕西省对于母猪保险金额总计30元,其中政府补贴18元,农民自掏12元。 从流程上,投保的数量由养殖户上报给防疫中心,一旦发生疫情,或者猪瘟由防疫中心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赔偿金额是1000元/头。

  虽然赔偿价格远低于母猪的市场价格,葛德强还是很满意这种惠农政策。

  但是他的商品猪(又称育肥猪)并没有享受同样的保险政策。记者从陕西省农业局获得的一份《2012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显示,确定试点仅为杨凌示范区,规模是育肥猪1万头、猪仔5万头、种猪2000头。育肥猪保险费率为5%,保费不超过40元/头;仔猪保险费率为9%,保费不超过36元/头;种公猪保险费率为6%,保费不超过300元/头。

  而国家补贴中,育肥猪补贴5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25%,市、县区两级财政共补贴15%);仔猪、种公猪保险保费由省财政补贴70%。

  可以看到,在试点的实施方案中,对于育肥猪的保险是提出了试点要求的,但记者了解到,在陕西省,由于对生猪保险的落实执行下放到了各个防疫中心,各个地方依据条件不同,对于政策的落实程度不一,有的防疫中心甚至不清楚生猪保险的覆盖范围,实际中目前仅母猪是强制投保。类似的情形在临近的甘肃省也存在。

  这样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养殖户本能通过为育肥猪投保来分担养殖风险,但是政策在基层落实尚不到位。

  而生猪养殖保险难落实的另一面,与其理赔监管的难度也有关系。陕西省农业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理赔过程中的主要困难是难以控制农户和保险业务人员共同骗保。由于目前认定赔偿的依据主要是投保时打在猪耳上的“蓝耳标”和确认死亡的照片,曾经有一些养殖户通过替换标签的方法连续骗保。“所以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并不愿参与政策性农保。”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在陕西省,目前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两家从事该项保险业务。

  对于防疫中心拒绝养殖户投保,陕西省农业厅方面人士说,除了杨凌示范区,目前陕西省生猪保险还没有全面普及。但是随着杨凌试点的成功会逐渐放开对生猪的保险。

  在广州顺德区,2009年起出台了《顺德区政策性生猪保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每头生猪保费按16元标准收取财政补贴10元,农户自付6元。每头生猪最高可获赔290元。

  尽管按照这个标准,290元/头的赔偿标准也并不能完全冲抵养猪的成本,但是对于养殖户而言,也能起到一个成本缓冲的作用。所以能尽快纳入这个保障体系是葛德强们的强烈意愿。

  “虽然保险的费用出资现在已经非常明确。国家出资大部分,然后由地方政府配套,再由养殖户补交剩余。但是对于保险以后的赔付工作却仍需不断完善。”上述陕西畜牧兽医局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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