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拷问“漂流猪”生猪养殖风险空白何其多?

拷问“漂流猪”生猪养殖风险空白何其多?

作者:康大夫来源:猪价格网时间:2013-05-02 10:01点击:

  政府怎监管?

  “不是所有猪死了都赔,得在责任赔偿条例里面才行。”上述人保财险李经理对本刊记者说道。

  本刊记者查阅中华保险官网有关“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的公开信息看到,疾病责任仅为“败血症、蓝舌病、蓝耳病、猪副伤寒、猪丹毒”六种。而保险标的的前三条是“投保的猪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投保时两个月以上或体重20公斤以上”、“存栏量100头以上”。

  “这些条款,实际给养殖户设置了一定的门槛。”湖南省娄底市一陈姓养殖户对本刊记者说,国家财政报销一部分,我们当然乐意投保,降低投资风险,但政策不利于零散的养殖户。

  而上述李经理说,就武汉市而言,已经完成了百分百的生猪保险覆盖。“一头猪我们也愿意做,只要政府能批。”

  对于理赔,养殖户和险企皆有抱怨。目前生猪的“身份证”是扣在猪耳朵的“耳标”,上述陈姓养殖户说,很多生猪的耳标容易脱落导致丢失,理赔员无法鉴定猪的身份,猪死了也拿不到赔偿。

  “骗保的事情经常发生。”一险企相关负责人说,个别养殖户用未参保生猪充当参保生猪,骗取保险赔偿金。也有少数农户以部分生猪参保,一旦有生猪死亡,圈内所有生猪都能得到赔偿。

  更令人堪忧的是,上万头死猪投入江中,引发的水质安全问题。

  3月3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通报,上海市和安徽省发现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其中两例经抢救无效死亡。

  香港大学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柏良接受采访时表示,虽未有足够证据基础评论此次禽流感与上海黄浦江出现死猪是否有关系,但由于其中一宗个案,是猪肉商贩,内地的相关部门有必要采集死猪的样本,化验是否存在禽流感病毒。

  十年前的春天,神州大地爆发了一场令人胆颤心惊的非典之战。十年后的今天,也面临着种种沉珂恶疾。这一切,正考验着当下的监管部门。

  封面故事·相关报道

  《保险中介》:呼吁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专访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农业保险条例》修订专家 黄英君

  《保险中介》杂志记者 | 李剑华

  《保险中介》: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死猪漂浮事件从侧面反映了目前散户养殖模式所蕴含的巨大风险。您认为这暴露出了哪些风险?会带给监管层和险企什么启示?

  黄英君:这次死猪事件暴露了两个问题:一是生猪养殖业面临很大的疫病风险,生猪疫病传播途径广泛,变异较快,生猪死亡率极高;二是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养殖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不高。

  这给我们带来两点启示:第一,保险公司要加强与财政、农业和畜牧兽医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与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弥补保险公司在人员技术力量方面的不足。充分发挥畜牧兽医部门在疫情防控、疾病诊治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宣传与教育工作,尤其是使散养户规范化养殖,降低养殖户的养殖风险;第二,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奖补机制,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上交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不断探索“政府补贴、商业保险”等无害化处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合同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保险中介》:2007年以前,生猪险主要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如今,国家也出台了很多利好的政策。比如育肥猪保险,国家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但在浙江嘉兴地区,这一险种仍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并且设置了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的高门槛,且很多农民养猪都没上保险,这种局面应该怎么改变?

  黄英君:育肥猪是指以宰杀、出售猪肉为目的而饲养的猪,凡年出栏生猪一定数量以上的养殖户或养殖企业,可对一定体重以上的育肥猪投保。育肥猪保险将承保因自然灾害、重大病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投保育肥猪的直接死亡。这一险种仍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并且设置了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的高门槛。由于散养户饲养技术落后,生猪感染疫病死亡的概率相对较高,保险公司设置这样的高门槛也是出于降低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

  由于育肥猪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在分散散养户饲养风险,稳定养殖户收入,提高养殖积极性,保障猪肉供给方面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所以育肥猪保险在兼顾规模化、专业化的同时应着眼于小规模养殖户;有必要针对养殖的不同规模,制定多保障水平下的不同保险费率、实现险种选择的多样化,提高小规模养殖户的参保率。同时引导和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鼓励养殖户积极参与合作组织,提高小规模养猪户参加政策性生猪保险的组织化水平,发挥畜牧兽医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养殖户对规范养殖的管理培训。

  《保险中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农户买了保险,也得到了理赔,但是死猪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理赔方面,目前大部分涉农保险公司主要工作还集中定损和赔偿工作,至于后续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还处于模糊的地带。您认为,政府应该怎么监管?险企应该开发怎样的险种、应做什么调整以改变这种状况?

  黄英君:3月上旬黄浦江上游发生死猪漂浮事件,系上游一些养殖场为方便省事,把死猪丢在江里所致。投保了生猪养殖保险保驾护航,就能减少乱抛死猪现象。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在保险条款上规定,采取就近深埋、化尸池化尸、焚烧等料理完死猪“后事”才可获得保险赔偿。

  无害化处理补贴手续繁琐,有些地方养殖户得到的补贴严重缩水,补贴标准相对较低,不足以补偿无害化处理的成本,而人的趋利性使得养殖户首要考虑的是降低成本损失,导致病死猪流向市场,以上种种原因导致养殖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性不高。要想解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应当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奖补机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将散养户纳入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上交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

  其次,不断探索“政府补贴、商业保险”等无害化处理体制机制。以生猪保险作为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核心,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保险的签订、确认、理赔与整个病死猪的处理流程紧密配合。

  最后,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按程序规范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随意处置、出售、加工和食用病死动物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乱丢、乱抛、随意处置、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养殖户或从业人员进行严惩。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村级防疫员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定期进行巡查,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责任编辑:  

热门讨论

产品直通车

百度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