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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山东"|问题肉成为消费者举报"重灾区"

作者:康大夫来源:齐鲁热线时间:2013-06-08 14:34点击:

  
核心提示:据猪e网了解到,目前《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如群众举报的情况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将得到政府举报奖励,最高可达涉案货值金额的8%-10%。

  自“食安山东”特别行动推出以来,发出食品安全问题全民举报征集令后,广大读者积极回应,目前已接到数十个举报电话。记者梳理发现,被举报的问题食品中,肉类成了“重灾区”,假羊肉、假牛肉、假驴肉、病死猪肉纷纷遭到举报。

  4日征集令发布以来,给本报96706热线打来的举报电话已有数十个,涉及全省各地,举报的不安全食品包括饮料、面包、食用油、猪牛羊肉、奶制品等,投诉对象有超市、商店、小作坊、饭店等,制假售劣、非法添加、违规违法使用违禁药品等行为均遭到投诉。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来电举报的问题食品中,肉类成了“重灾区”,假羊肉、假牛肉、假驴肉、病死猪肉均遭到举报。德州一市民举报称,某酒店把刚出生就夭折的小奶牛当羊肉卖;潍坊的李先生反映,某处加工牛肉用的是耗子肉;济南徐先生来电称,有个处理病死猪肉的加工点……

  针对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已选择有代表性的线索开始调查核实。“质量就在我身边,人人都是监督员。”欢迎读者继续拨打本报热线96706举报。

  据2012年5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如群众举报的情况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将得到政府举报奖励,最高可达涉案货值金额的8%-10%。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大贡献的,可不受此限制。另外,举报人若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员工或食品行业内专业人士,奖励金额比例将在相关规定基础上提高一个档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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