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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引导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政策意见

作者:康大夫来源:嘉兴日报时间:2013-08-23 13:40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浙江南湖区出台引导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政策意见,详情见下文。

  猪e网讯:日前,浙江南湖区出台《关于引导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的政策意见》,从今年起,区财政每年从支农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暂定三年),用于鼓励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从事生态高效现代农业。

  随着违章猪舍拆除行动的快速推进,除了转产从事二、三产,不少养殖户仍意愿从事农业生产。为加快南湖区生猪产业减量提质,鼓励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从事生态高效农业,南湖区出台《关于引导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的政策意见》,对按区、镇两级工作安排拆除猪舍并转产转业从事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的生猪养殖户进行补助,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南湖区鼓励拆除猪舍的生猪养殖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技术培训、政策引导等,发展粮油、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和种养结合的水产生态养殖等农业产业,在进一步优化调整农业种养结构的同时,保障转产户收入稳定增加。

  南湖区鼓励转产户租赁经营流转土地,从事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对土地租赁期限在10年以上的,无论规模大小,按租赁土地面积给予每亩800元的一次性租金补助;鼓励转产户向粮油、蔬菜、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和种养结合的水产生态养殖等农业产业转产。对发展生态高效现代农业新建的大棚、喷滴灌等生产设施,无论规模大小,按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设施补助,最高补助每亩不超过5000元。

  栽培模式上,鼓励转产户发展“万元千斤”。经认定达到“大棚生姜—水稻”、“大棚西甜瓜—水稻”等区农经部门主推的“万元千斤”栽培模式的农户,在生产设施补助、免费开展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区、镇农技专家联系工作制度。

  对转产户转产从事水蜜桃、葡萄、槜李等多年生水果生产,或实行种养结合且不破坏耕作层的水产生态养殖,南湖区将按实际种苗费用支出,给予每亩不高于1000元的一次性种苗补助。

  对转产户转产从事生态高效农业的,各级农业技术部门给予免费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对转产户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品牌创建等方面的,给予技术指导和优先申报。

  另外,南湖区鼓励转产户发展家庭农场、组建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享受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优先立项安排农业产业发展扶持项目,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若干个转产扶持重点项目,用于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高效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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