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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丰顺肉联厂垄断批发哄抬肉价续

作者:黄蔚山 汤佳来源:羊城晚报时间:2014-03-03 08:14点击:

  养殖户出具的“举报材料”

  《梅州丰顺肉联厂垄断批发哄抬肉价肉贩不满私宰盛行》续闻

  肉价水很深:宰猪一头抽水120元

  2月24日羊城晚报披露了梅州市丰顺县生猪集中屠宰肉联厂收高价场租,引发一片乱象,零售肉贩私宰生猪盛行的情况后,丰顺县委书记陈志宁表示:一定要依法依规查处。

  而此事也并未到此为止。连日来,有多位丰顺县肉联厂“老肉联”约见了羊城晚报记者,将垄断批发哄抬肉价的内幕“托出”。零售商还指证:生猪执法队人员在今年春节期间竟然开着面包车挨家挨户“补税费”收“管理费”的情况。

  “抽水”是公开秘密

  林伯平先生(化名)是丰顺县肉联厂的老职工,他向记者反映10位经销商垄断经营背后所发生的内幕。

  据林先生反映,肉联厂日均宰生猪约120头。本来,从养殖户批发的生猪每斤为6元多,按正常的情况,屠宰后总肉批发价在9元左右,已有很大的赚头了。然而,自从垄断批发“承包经营”后,丰顺县商业企业总公司的总经理吴文海(经证实,吴文海属在职公务员)和肉联厂的负责人徐名森就与经销商约定了“规矩”:从社会“请”来20多岁的青年徐某,每天经销商每宰一头生猪必须“集中”向徐某交上120元。林先生向记者列出了一笔账,肉联厂日均宰生猪120头,徐某收入“抽水”便达1.44万元,一个月下来,由徐某负责统收抽水便达43.2万多元。

  老林说:“最终‘埋单’的还是每日上市买肉的消费者……”

  “执法队员每月的工资从何而来呢?”老林与一起前来反映情况的陈先生又说:“丰顺县生猪屠宰执法管理队10多位队员的工资则是从每宰一头生猪63元中的‘税费’抽取了13元作为他们的工资。”肉联厂还规定:为奖励上市执法查处私宰,如果日屠宰生猪头数超过90头以上,每头生猪还额外奖励给队员20元。

  “工资如何付?”记者问。“然后由肉联厂每月根据屠宰的头数多少一次总付4万多至5万元,以白条付给本是医生,但又‘受聘’当队长的徐某林。”林先生、陈先生关于执法队员发工资的说法,吴文海、徐名森曾向记者作过证实“确是如此”。就林先生、陈先生二人反映的情况,记者还从肉联厂其他知情职工中得到印证。

  丰顺县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说:“宰一头抽120元这样的‘规矩’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肉联厂的水太深了。”

  被举报厂长有“前科”

  据了解,肉联厂厂长徐名森现年50岁。据了解,徐名森原在丰顺县某食品公司工作,曾被疑有经济问题,当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时,食品公司的原财务出纳员潭某华因病去世,死无对证,后来有关部门对徐名森作出了处理。

  2010年前后,徐名森“被推荐”当上了肉联厂厂长,后又当上了丰顺县商业企业总公司的副总经理。

  据了解,丰顺肉联厂高峰期日宰生猪超350头,加上私宰的高峰期日超500头。两位“老肉联”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事实上垄断经营一年,肉霸们就有近500万元的抽水收入!

  据了解,2013年11月,丰顺县肉联厂新一轮10位经销商获得了生猪屠宰经销商的“资格”,虽然每人交上了8万元的场租费,但事实上一月下来每人就可分得3万元,一年下来便能捞到36万元。因此,想方设法阻挠合法经营,成为肉联钉子户。

  羊城晚报披露情况后,还有经销商为达到继续顶风向零售商发出风声:“我们不怕舆论监督,过几天还要出动防暴队去抓你们的私宰猪呢!”

  卖一头猪亏300元

  据了解,近十年来,丰顺县当地畜牧业的发展,记者从畜牧部门了解到,目前当地有养殖户逾千户。最大的是“温氏集团”,该集团每年出栏生猪超4万头,主供广州、东莞等地。而当地中、小规模养殖户可谓星罗棋布,每年出栏生猪也达30多万头。除供给本地菜篮子外,还担负着汕头、揭阳、潮州等地的供应任务。

  3月2日,几十户生猪养殖户再向记者递来了“举报材料”称:“我们都是养殖合法经营,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解决生计问题,所养的生猪一直以来都主供丰顺县城市场。养殖户还说:以往,也将生猪运至经有关部门检疫后再运至丰顺县肉联厂集中屠宰,屠宰后再由零售商进行批发和零售。丰顺县生猪管理办公室以吴文海、徐名森为‘领导’的曾下发通知:‘禁止养猪户直接将生猪跟零售商发生购销关系。

  所养生猪只能由10位经销商收购’。由于市场狭小,在生猪养殖近年来连连亏损的情况下,养殖户认为:经销商一边压价生猪收购,一边却高价批发猪肉,这样一来,一头生猪卖给零售商至少要亏300元。”

  养殖户黄某对记者说:“垄断肉联经营是打着生猪管理的名义,欺行霸市,官商勾结,扰乱市场之实”。另一养殖户则说:“肉联厂被徐名森‘主宰’后,徐名森有了钱,势力大,惹不起他。”

  采访中,许多零售商还对记者说:他们天天从私宰者手中买来的瘦肉每公斤24元,摆上肉案后就卖到每公斤35元,而排骨每公斤从私宰户购入38元,卖出可达48元之多。农历春节大年初二至初七,因为当地有一种习惯,这段时间屠宰生猪是不需要交税和其他费用的,然而,执法管理队以徐某文带队的几位执法管理队员却走进了县城几大市场,向零售商“补税”来了,少的交10元,多的交30元。零售商认为:打着生猪管理“补税”,没有开出任何收据。他们要求有关部门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还一个公道。

  丰顺县有关部门何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怪象,并依法查处违法人员及其行为呢?本报仍将继续关注着。

责任编辑:陈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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