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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漏电200头猪死伤 养猪户获赔51万元

作者:颜斐来源:北京晨报时间:2014-04-01 09:16点击:

  因高压线通过养殖场围墙外的一棵杨树漏电,导致5名养猪饲养的猪被电死电伤共计200多头,损失达52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确认电力公司存在过错,一审判决电力公司赔偿五原告损失共计51.6万元。

  五原告承租的养殖场西侧上方是顺通一线500kV高压线,养殖场西侧围墙外有一棵杨树。顺通一线500kV高压线系由被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维护。

  去年8月9日下午,500kV高压线通过杨树将电导至地面,造成养殖的猪电死、电伤,围墙外的一根铁管被击断。当日,被告公司派人将杨树砍伐。经核实,5原告的损失包括电击致死猪78头、电击致残猪129头。事发后,原告为了无害化处理,在动物检验检疫所的指导下将死猪深埋。为了减少损失,原告还将未死的残猪低价出售。5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死猪、残猪损失共计52万元。

  被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辩称,不能认定猪是被高压电电死的。原告在明知法律禁止的情况下,还在高压线路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过错。

  法院认为,高压线导致的财产损害属于民法中的特殊侵权责任,不需要证明被告存在过错、只要证明存在损害的行为和事实,被告方就应当赔偿。由于被告没有排除高压线下存在的杨树漏电隐患,导致高压线通过杨树漏电,致使原告养殖的猪被电伤、电死,故应当赔偿。

责任编辑:喻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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