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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加拿大家庭农场产业化发展启示

作者:佚名来源:中研网时间:2014-04-24 09:44点击:

  三是作用大。

  这些组织由于都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其领导人就是家庭农场主,而且也必须获得大多数家庭农场主的同意才能当选,从而保证了各类组织能始终如一地代表大多数农场主们的利益,并互相配合联动,从某个方面或从不同角度为农民服务,成为农民不可或缺的组织。综合起来看,他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代表会员利益与政府部门对话与沟通,向联邦和省议会游说,反映农民的呼声和要求,争取两级政府不断出台有利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社区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如联邦政府近年出台的“农场收入保障项目”、“稳定净收入帐户项目”等政策,就是在加拿大农民联合会的直接要求下出台的。我们考察的安省农民联合会,办公地址离省政府仅2公里,就是为了方便与政府各部门打交道。

  (2)与政府合作,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环保等重大问题。如在解决两年前沃克顿镇因农业生产污染环境的问题中,安省农民联合会就在协助政府制定法律法规、争取政府经费支持农民改善生产条件、辅导农民正确使用牲畜粪便处理方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实行行业自律,协调生产与流通秩序。如牛奶、肉鸡、鸡蛋、火鸡、种蛋5个产业,因属于国家限制和控制进口的特殊产品,目前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行业管理方式,生产配额的分配、市场供应、产品定价、与收购商谈判等都由农民自己组织的专业营销委员会统一负责,从而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切实保护了农户和加工商的共同利益。

  (4)直接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销售、出口等各个环节的服务,包括信息咨询、法律帮助、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测试、教育培训、经济合作、对外联络、农资购买、产品运输等各类服务,同时还作为代表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组织农户直接参与国际合作社的合作和交流活动等。

  (5)将同类产品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共同对外营销谈判,形成更大市场规模。总之,家庭农场主遇到的问题,基本都能通过这些组织给予解决。

  5、生产者知识化

  加拿大的基础教育福利化程度很高,每个公民都享有12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充分保证了加拿大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农业从业者大都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水平,在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增强环境保护观念、提高农产品品质和效率等多方面都具有强烈的主动意识。如高华美农产公司,父母和儿子,三人都是大学生,他家近邻的另一个家庭农场,农场主虽然是高中毕业文化,但经常参加政府或协会组织的实用技术培训班,通过在岗培训,实际能力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加拿大,由于生产高度集约化,田间生产和畜牧养殖都是依靠大型农机具和现代化设备与设施来完成的,农民的主要工作就是监控、操作和维护机械设备,并完成难以用机器替代的工作。因此伴随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要求农民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机器的操作和有效完成特定的技能,才能保证整个生产流程的正常开展。这样促使家庭农场的经营者、生产者的技能必须不断提高。高素质的农民保证了加拿大家庭农场的高科技水平。

  家庭农场的上述5个特点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该国农业生产水平之所以始终走在世界前列,决不是偶然的,与他们采取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并拥有这样的高素质生产者队伍直接相关。

  (三)加拿大政府对农业的管理和对家庭农场的服务

  农业是加拿大的支柱产业之一,家庭农场是加拿大农业发展的主体。因此,为农业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秩序,保持家庭农场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加拿大两级政府的主要职能,也是加拿大农业长期保持先进地位的重要保障。从总体上看,在管理农业方面,加拿大政府并不直接干预家庭农场主的日常经营活动,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和引导家庭农场向高层次发展;在为家庭农场服务方面,加拿大各有关部门是通过多种途径和先进手段直接服务到农场,既建立了正常生产秩序,又在特殊情况下包括自然风险、国内外市场风险情况下,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利益。这种支持和保护体现在方方面面:

  1、通过政府立法,从制度上形成管理农业和保护农民根本权益的长效机制

  通过联邦政策和省政府立法,是加拿大政府保护农业的最重要手段。如2000年沃克镇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后,安省很快就颁布了《养分管理法案》,强制性的要求农场要保持存栏量,就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和粪便处理设施,而且所有农场必须制定养分管理计划,同时还颁布了《生猪生产的环境系统管理标准》,要求必须符合ISSO14001的农产品出口标准,从而在牲畜粪便处理、化学肥料施用控制、治理环境等方面实现了有效管理。在颁布法律的同时,还加大了执法力度,每年有40%的农场受到检查。媒体称这些检查人员为“牛粪警察”。在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约束下,加拿大农场主的环境保护意识也在逐步提高,认识到保护农场的环境,避免农业生产对大气和水体的污染,不仅会不断增长产量,带来农业持久的经济效益,而且也是对自身健康安全的保护。如果因农业生产污染了环境,农场主不但要交罚款,而且治理污染要花费更多的钱。

  2、通过对主要农产品或特殊农产品实行特别管理制度,直接干预并有效避免国内外市场变化对农业和农民利益的影响

  加拿大虽然是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但在对农业的管理上,却通过一些非政府部门采取的特殊管理手段,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如对小麦实行合同式的供应管理,对牛奶、鸡蛋等6种产品实行配额管理等,就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又在特殊产品的生产经营上采取了有计划的强制性管理,从而建立了切实有效地市场秩序,维护了生产者的利益。

  3、在WTO政策允许框架内,政府有计划地为生产者建立各种保障资金,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对农民的风险保护非常多,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他们认为在中国这样强大竞争对手面前,更要加强对农民的保护,他们甚至认为,现有对农民的保护措施比起美国还差得很远。目前,加国政府对农民的风险保护主要有以下几项:

  (1)稳定净收入帐户项目。这是政府为生产者建立的一个特殊帐户,目的是农户面临自然或市场风险时,能稳定保持收入水平。每年由政府和生产者按1:1对等比例,存入每个农户的稳定净收入帐户中,生产者按指定农产品净销售额的3%存入此帐户,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各按2%和1%存入。稳定净收入帐户由农业部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管理。当某一年份生产者的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水平时,可按两项企管条件中的价值,从自己的净收入稳定帐户中提款。达不到最低收入,即生产者年所有收入总和低于单身2万元、家庭3.5万元贫困线,可以申请从稳定帐户中提款,平稳渡过欠收年。如2001年加拿大遭受罕见大旱,全国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出13亿加元支持农户保持稳定收入水平。农产品价格下跌30%时,也可以申请从帐户中提款。

  (2)农作物保险项目。加拿大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了43个农作物险种,保险金额由生产者自主限定,有50%、70%、80%3种保率由农户自愿选择。保险金由农户出资33%、加拿大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出资66%共同组成,为作物投保,这样既降低了农业生产承担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影响,同时也稳定、提高了农业生产者的收入。加拿大作物保险公司为国家所有,市场化运作。目前,有10.3万农场主和80%以上的作物面积已加入到联邦作物保险项目计划中。

  (3)农场收入保障项目。此项目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共同支持完成,以6:4的比例出钱,给受灾农户予补贴。当家庭农场遭受自然灾害,收入下跌70%时,家庭农场可以向政府申请此项补贴,一般情况下,30天内就能到位。

  (4)预付和延税项目。包括两个项目,一个是预付款项目,主要解决以小麦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资金短缺问题。在小麦未上市前,由加拿大小麦局提出预付价款,5万元以内免息,5万元以上按农业贷款利息支付。由于市场价格不理想,家庭农场生产的小麦在自然状态下存放的,也可申请预付款。此项经费由联邦政府负责出资。另一个是延税项目,主要解决畜牧业的问题。如干旱饲料紧缺时,政府为减少农场主损失,做到均衡存栏,要求家庭农场主尽快卖掉存栏牲畜,收入虽算作当年,但明年如用此收入再购买小牛补充存栏的,可给予延税优惠,当年不征税。此项目只针对特殊时期、特殊地区、特殊农场。由于加拿大的税收分联邦税和省税,因此,延税项目的具体操作由两级政府分别确定,以保护畜牧业正常生产、稳定收入。

  4、全方位地为家庭农场提供科技服务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加拿大农业生产中体现得最为充分,围绕如何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几乎成了各省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能。加拿大的家庭农场主通过政府部门建立的高效完善的科研推广体系,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取不断发展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使加拿大农业始终领先世界水平。加拿大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具有科研范围广、技术水平高、适用性针对性强、推广渠道多和效率高等特点。

  (1)推广机构情况

  加拿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大约由五大群体构成:一是行政机构。如安省农业部所设农业与农村局的5个处,全部与农业推广有关,省农业部向各地的派出机构“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主要职能也是技术推广服务。二是技术开发和教育科研等政府经费支持的机构。如省农业院校、农业试验农场等。三是农民出资开办的各类专业协会组织,如牧草理事协会、作物与土壤改良协会等。四是为农业服务的经营性企业,如农药、化肥公司。五是私人农业科技专家。

  (2)技术传播方式和运行机制>

  上述几大群体对农民的技术传播,主要通过6种方式运行:

  一是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面对面推广。包括省和地区农业部门派往各户进行技术指导的专家、信息协调员,化肥农药等农业服务部门等,直接为农场主提供技术咨询、辅导和服务,面对面地解决生产中的各类问题。

  二是示范性推广。包括示范户或大学试验农场的示范,进行技术等推广。如安省农业部作物技术处要推广某项技术,大多采取自愿原则,先在省内同产业中选择10%的科技专业户进行重点培训,先行试点,通过他们做出示范,再去影响其他家庭农场,这种抓农技推广的方式与垦区有些类似,垦区称为科技示范户,然后全面推开。农业大学要推广某项新技术,也是先在所属试验农场或选择一些示范户先行试点,成功后再全面推开。

  三是项目式推广。如安省作物与土壤改良协会正在推广的农场环保项目“农场环境的自我评估和处置”,主要内容是家庭农场自我评估能源效率、土地养分、粪便处理、农药使用(拟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和野生动物管理)等状态,找出问题后,采用经济合理方法加以处理。项目运行采取自愿和自我主导原则,由家庭农场主决定参与程度,大、小农场机会均等,两级政府共投入2600万加元,农民自己投入4.3亿加元。项目实施10年来,有2.25万农场主自愿参加并接受了相应的培训,其中,1.6万农场主已通过项目顾问委员会的评估,获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多项奖励,联邦农业部已计划在10个省全面推广。

  四是会议式推广。如在会议上通过产品展示、宣传品介绍、现场解答、与加工商和收购商直接见面等。

  五是传统手段推广。如免费提供给农场主的各类数百种技术简介印刷品、新技术动态简报,收费的详细技术资料出版物。

  六是电视、电话、广播、英特网等现代传播手段推广。这些现代传播方式介入到农业推广中,既帮助家庭农场主及时准确地获得了先进的农业技术、生产信息和来自政府方面的政策等相关信息等,又帮助农业部门从中获得了来自农户方面的相关信息。如农作物电话专线,就是农业部门向农民提供的免费长途电话技术咨询专线,他根据不同作物、不同季节、不同问题向农民提供专家咨询,起到一对一的指导,在专家指导过程中,农业部门也获得了农户的需求信息,及时针对农户遇到的共同问题做成录音,一周更换一次,通过录音式电话专线进行指导帮助。以上科技推广服务网络,把各类科研成果源源不断地传送到农民手中,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的信息,也通过这种网络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及时得到解决。

  二、启示和建议

  加拿大农业和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现代家庭农场是实现现代农业的主体,小农、特别是分散的小农搞不了现代化;同时,现代家庭农场必须是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组织化、知识化的家庭农场,这样才能真正与现代农业相适应。与加拿大家庭农场相比,农垦职工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基础设施、运行机制、市场化程度、科技水平,家庭农场主们的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以及政府提供的服务等等,虽然存在很大差异,但从本质上看,这些差异是发展程度不同带来的,从目标上看,这些差异也是农垦职工家庭农场正在努力追求的目标。因此,认真学习借鉴加拿大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在农垦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中,按照“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组织化、知识化”的目标,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农垦职工家庭农场,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使农垦现有家庭农场过渡到现代家庭农场行列,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

  农垦职工人均占有资源规模本来就优于农村,为发展规模家庭农场提供了条件。尤其是最近几年,随着农垦劳动制度的改革和二三产业、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加快,农场劳动力从农业上转移出来的速度也在加快,农业职工呈逐年减少趋势,各地应抓住这个机会,借鉴加拿大现代家庭农场的模式,一是在加快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同时,控制新增农业劳动力,减少外来农民工,切实解决均分土地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的问题。二是在坚持土地长期承包的基础上,允许职工家庭承包地依法、有序流转,使土地积极有序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扩大家庭承包规模,发展一批规模家庭农场。三是引导兼业农场向专业农场方向发展,做深做精一个产业,并辅之以先进的装备和先进的工程手段,以此提高规模家庭农场的集约化水平。

  (二)确保家庭农场经营市场化

  加拿大家庭农场主之所以有很高的经营积极性,其原动力来自于他们就是本农场的主人,农场经营好坏,与他们的个人利益直接相关,因此,经营什么、怎么经营,完全由家庭农场主们说了算,完全按市场规则办,他们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农垦职工家庭农场通过土地的长期承包,虽然较计划经济时期有了较大的自主权,但与加拿大农场主相比,远远没有达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目标,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市场主体。当然,作为大农场套小农场的一个经营部分,还需要处理好与大农场统一经营的关系,但这并不影响职工家庭农场在自己经营范围内行使自主权,加拿大农场主的各类协会组织也有统的功能,与家庭农场经营自主权并不矛盾。因此,要使职工家庭农场真正成为现代家庭农场,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必须确保家庭农场经营市场化,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这样才能解决好他们的积极性问题。对农垦企业讲,当前需要做的,就是要在完善职工家庭农场的生活费、生产费和社会保障费三自理的同时,进一步放开家庭农场的产品价格权和用工权。对家庭农场生产的一般产品,应允许职工自由上市交易;对需要通过统一加工经营的产品,也应按照市场规则,或随行就市,或建立“双挂钩机制”,使家庭农场从统一加工中分享增值利润,使职工家庭农场尽快实现从生产劳动者向生产经营者的转换,推进家庭农场的市场化。

  (三)切实提高家庭农场主素质

  加拿大家庭农场之所以发达,很重要因素是农场主的综合素质高,他们不但是农业生产的能手,而且思想意识超前,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了解国内外市场动向。农垦职工家庭农场主的科技文化素质相对于广大农村来说是较高的,但与加拿大农场主比,却有巨大的差距。现代家庭农场必须由高素质的经营者来经营,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加强培训,提高农垦广大农业生产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现代化意识和能力,就成为促进农垦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手段。从农垦职工家庭农场主的现状看,大学以上学历者并不多,因此,培训内容要本着“以人为本,突出技能,注重实效”的宗旨,立足农业职工的现实需要和农业发展方向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突出实用性和实效性,从农业生产向农业的产前和产后如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拓展,并向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和领域延伸,为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促进耕地的集中形成规模化经营发挥积极作用,在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的同时,也要考虑对一些规模大户进行现代管理知识特别是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知识,以及法律知识、信息技术的培训,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国际交流活动,开拓领域、开阔视野,最终形成一批农业企业家经营者队伍。在培训方式上,要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农垦系统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等的优势,为农业职工参加科技培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信息支持。

  (四)认真研究和发展家庭农场主自律组织

  加拿大农场主的组织化形式与农垦国有农场的组织化形式不同,他们是依靠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因此效率显得更高、对农户的作用也更直接、更大;我们是依靠企业、依靠国家,是一种类似行政管理的组织形式,虽然也解决职工家庭农场的问题,但在企业与职工家庭农场发生利益矛盾时,往往不可兼顾,因此,对农户的服务效率和作用,就比加拿大农场主协会等组织要差得多。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并存的产业,农户既是农产品的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要参与市场竞争、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战胜自然灾害、求得生存和发展,光靠自己是根本不可能的,必须依靠并通过一定的组织才能实现。国有农场现行体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工家庭农场的组织化问题,但受其利益矛盾限制,还不能完全解决职工家庭农场的问题。因此,支持家庭农场主发展自己的专业协会、生产者协会等自律性组织,有助于提高家庭农场参与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法规的能力,尤其是通过组织作用,可以很快形成家庭农场间的互助力量,有助于建立行业自我约束机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少同产业内部过度竞争;建立农场主之间的灾害分担机制,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建立同产业、同产品的共同对外谈判机制,降低市场风险,从更广泛领导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家庭农场的经营能力。

  (五)完善和提高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在加拿大,与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相应的有完善的农业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为保证,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的任何服务都是由综合的、专业的服务企业或个人来提供的。因此,农垦系统要发展现代家庭农场,也需要建设和完善包涵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与之配套,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能顺利进行。从目前及今后的需要看,农垦系统的社会化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在组织结构上,对农场现有的第三产业及原来的涉农部门服务组织进行改革,通过发挥自身生产和消费的桥梁作用,积极拓宽和延伸为农服务的内容,向家庭农场需要的利益共同体发展,努力实现自身组织结构和新机制的创新;或者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使龙头企业在信息、技术、标准化生产、营销等多方面更好地为家庭农场提供系列化的高质量服务,或者引导农垦或系统外的科研单位及个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服务方式上,要彻底打破部门分工、各自为战的局面,按照家庭农场的需要,针对不同的生产领域和项目完善系列化、综合化的服务。在服务水平上,必须下大力气调动服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形成一种新机制,切实为家庭农场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六)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

  加拿大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是加拿大这样农业生产条件好、资源丰富且经济非常发达的国家,要发展现代家庭农场,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且这种支持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农垦现代家庭农场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在当前,整个国家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过去几十年形成的特殊的农垦体制难以在短时期内转轨,社会负担、债务负担、养老负担重等问题和困难的解决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农垦作为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国家还需要它发挥农业现代化示范带动、提供优质农产品和保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以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骨干等作用,有的垦区还要承担屯垦戌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任务,而这一切问题的落脚点,最终都要反映在国有农场最基本经营单位-职工家庭农场的经营上。因此,加强政府的支持,是维持现代家庭农场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当前,加强政府支持大体应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基本国民待遇的政策。一是对于农垦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在政府没有能力完全接受的情况下,国家应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直接减轻职工家庭农场的负担。二是在农垦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的过渡期,对因国家政策原因、决策失误原因等形成的企业历史债务和对职工个人的历史欠帐,应给予合理解决,不能无限期地转嫁给职工家庭农场。三是国家已经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灾民救济政策、低收入人群保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补贴和税收等政策,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在农垦落实,切实解决职工家庭农场的后顾之忧。

  另一方面是特殊政策。农垦系统在近年的改革中,虽然出台了一些减轻职工家庭农场负担的政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靠企业力量来减轻职工负担发展现代家庭农场是有限的,即使按比较低的标准衡量,靠减轻负担也难以使家庭农场完成原始积累。因此,加快家庭农场的原始积累同减轻职工负担应是一对“孪生姐妹”。现在,垦区已有一部分家庭农场走过了原始积累阶段,具备了“自我投入,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但这仅仅是一小部分,还有相当大部分家庭农场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自理了生活费则无生产费,侧重生产,生活又成了问题。因此,加快家庭农场的原始积累非常重要。加快原始积累除了靠企业和职工家庭农场自身外,还需要国家支持。从更高层面讲,农垦是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承担着农业现代化示范带动、提供优质农产品和保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以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骨干作用,支持国有农场现代家庭农场的发展,也是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因此,在培育和发展农垦现代家庭农场的过程中,国家应研究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特殊政策,在WTO绿箱政策允许的范畴内,加大支持力度,使规模家庭农场获得直接收益。

  (七)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提高农业竞争力

  尽管加拿大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度,但其对资源的保护和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之强仍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特别是在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已经成为了家庭农场的自觉行为,不仅对提高加拿大农业与农产品的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对环境的保护程度,已经上升到人居环境质量的高度。一方面是政府的推动,政府出台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如2002年颁布的《养分管理法案》,强制性的要求农场要保持存栏量,就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和粪便处理设施,而且所有农场必须制定养分管理计划,政府部门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家庭农场主从自身及农产品安全和竞争力需求出发,对此有很高的认识,自觉地维护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于资源极度贫乏的我国来说,保护环境树立可持续发展观更显得重要和紧迫。当然,我国政府近年来也加大了治理力度,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如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保护工程等,增强了人们环保意识。对于农垦系统来说,特别是在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畜牧业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更要重视环境问题,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这是提高农业竞争力,提高家庭农场竞争力的关键。

责任编辑:喻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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