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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埭“三个一”试点促生猪养殖转型升级

作者:胡佳英来源:平湖市时间:2014-04-29 16:30点击:

  昨天上午,林埭镇新庄村16组村民杨仁林来到村里办理《出售生猪证明》。家里有没有违章猪舍、治污设施建设得如何……村里的工作人员在查看了杨仁林的资料后,帮他开具了证明。在这张证明上记者看到,杨仁林家有7头仔猪申报检疫。证明分“村存根”和“农户联”两部分,分别由村里和农户保管,证明上还盖了新庄村村民委员会的红章。

  “农户只有拿着《出售生猪证明》,才能到镇畜牧兽医站进行检疫,随后才能进入生猪销售渠道。”林埭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曹宗华告诉记者,农户以前申请检疫时只需直接向他们申请,不需要村里的任何证明。“如今申请检疫,农户就需要到村里开具证明,这样能倒逼养殖户主动拆除违章猪舍、改善治污设施等。”林埭镇副镇长陆爱民说,去年镇里启动了《生猪养殖证》发放工作,全镇800多户养殖户拿到了该证。今年4月21日起,将在发放《生猪养殖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三个一”试点工作,即“一户一证”、“一猪一券”、“一猪一费”。符合养殖条件的农户不仅需要《生猪养殖证》,在生猪销售时还需要向所在村申请《出售生猪证明》,只有拿到该证明的养殖户才能向当地的兽医站申请生猪检疫。

  据悉,村里在开具《出售生猪证明》时,会查看该养殖户家中是否存在违章猪舍、是否建有治污设施、排污口封堵是否到位等,如果符合条件则给予开具证明;若不符合条件,则需要村民承诺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并签下承诺书后方可开具证明。“如此一来就能倒逼养殖户主动拆除违章猪舍,实现生猪养殖转型升级。”陆爱民说,今年5月,他们将在全镇推广《生猪养殖证》发放工作,到时候符合条件的养殖户都能领到该证。除了对养殖户的身份进行核实外,林埭镇严把生猪流通渠道即养殖户在销售生猪前向村里申请开具《出售生猪证明》,以此证明该养殖户的养殖符合要求。

  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林埭镇是我市首个试点“三个一”制度的镇(街道)。在做好“一户一证”、“一猪一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将在今年下半年启动“一猪一费”收缴工作,即对养殖户收取饲养生猪带来的污染治理费,从而更好地实现我市生猪养殖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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