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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环保局局长与养殖户等合谋 骗国家357万

作者:廉颖婷来源:法制网时间:2014-08-26 09:55点击:

  随着环境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环保专项资金也呈现增长之势。令人忧心的是,在少数地方,不符合国家申报要求的企业通过层层审批,数以百万计的国家环保专项资金被装到了私人口袋里。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安徽省六安市调查采访时,就了解到了这样一起令人瞠目的案例:安徽省寿县环保局局长、副局长、污防股副股长与养殖户里应外合,通过制作虚假申报材料、虚构工程等,前后骗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357万元。

  一项旨在改善环境污染的惠民政策,越过层层监管,沦为了权力自肥的敛财工具。

  养猪场更名“变身”

  “你来这两天正好赶上六安的高温天气啊。”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宴秋笑着说。

  在她办公室,李宴秋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侦办寿县环保局局长、副局长、污防股副股长受贿、渎职犯罪窝案的经过。

  2011年,安徽省环保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环财函【2011】128号文件,要求各地环保局与财政局按文件要求,申报2011年度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2011年5月,安徽省寿县环保局污防股副股长孔令军具体负责这一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

  在负责申报的过程中,个体养殖户王某(另案处理)找到了孔令军。

  李宴秋告诉记者,孔令军明知王某的养猪场不符合上述项目资金的申报要求,仍授意王某将他的养猪场更改名称,并要求王某虚报养殖场规模和生猪年存栏数。

  就这样,王某按照孔令军的授意,将“王某养猪场”改为“寿县科信畜禽综合养殖场”,虚报了养殖场规模和生猪年存栏数,制作虚假申报材料。

  此后,孔令军在筛选候选项目单位时,隐瞒王某养殖场的真实情况,建议时任寿县环保局局长的陈耀,把王某的养殖场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对于科信养殖场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且规模太小不符合申报条件等情况,陈耀并非不知情,可仍将科信养殖场确定为2011年度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环保项目单位进行申报。

  最终,利用虚假资料,王某套取了2011年度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0万元。

  案发时,王某已分两次实际领取专项资金153万元,这些钱被王某用于行贿、还账及新建其他工程。

  “其实这种造假手段很容易被发现,基层负责审核的部门只要到现场看一眼,就知道申报的材料是不是造假。”李宴秋说。

  值得一提的是,孔令军主动帮助王某联系了一家单位,做出一套“完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通过了审核。

  李宴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由于犯罪嫌疑人都是在一定领域的“内行”,伪造的相关文件证书往往都很齐全,很多案件从表面上看形式合法,不存在什么问题,必须仔细研究比对,才能发现很多与事实不符,是虚报冒领。

  子虚乌有的沼气工程

  仍是寿县环保局。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07年,时任寿县环保局副局长的徐文宇与蓬天养殖场业主宋永成有过这样一番对话。

  宋永成说:“我的养猪场想争取点项目资金,你看能不能帮忙搞点钱出来,争取的资金我们俩平分。”

  徐文宇说:“申报项目资金要有工程才行,你养猪,那就做沼气工程来申报项目资金。”

  “这个我也不懂,准备材料的事情就由你来负责了。”宋永成说。

  之后,徐文宇开始积极运作。

  为了争取这个项目,徐文宇找人做了“符合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并请人吃饭,花去5000元。

  之后,宋永成凭借这份“漂亮”的环评报告,顺利地通过了评审。

  最终,天蓬良种猪生态养殖厂作为寿县2007年度环保项目单位,通过虚报环保项目—寿县天蓬良种猪生态养殖厂废水治理项目,成功申报项目资金10万元。

  2007年11月27日,这笔资金拨付到账。徐文宇拿到了前期为申报项目垫付的1.8万元,余款8.2万元与宋永成均分。

  “我以天蓬养殖场名义申报的10万元环保项目资金,工程是沼气工程,实际上这个工程没有做。”宋永成说,“关于以生态养殖和沼气工程名义申报是徐文宇提出来的,我也不知以什么名义能够申报到项目资金。他应该知道我没有做工程。”

  徐文宇亦表示:“宋永成给我前期花了1万多元和分给我4万多元后,他剩的钱也就不多了,应该没钱再去做工程了。”

  上演“盖子”戏法

  徐、宋二人的第二次“合作”,是在2010年。

  在2010年度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期间,宋永成找到徐文宇,要求上报国家级环保项目。

  此时的蓬天养殖场已经获得畜牧系统的专项资金支持,并且蓬天养殖场此前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根据政策规定,蓬天养殖场不符合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显示,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重点为“十二五”期间重点污染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申报这一项目资金的建设内容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

  又据财政部《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已享受中央财政其他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再享受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不支持没有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企业、不支持竣工验收后又申请拨款补助的项目。

  徐文宇在明知蓬天养猪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同意将养猪场确定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这一点根据徐文宇供述可知:按照规定这种环保项目是针对老污染源,“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项目是肯定不能申报的。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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