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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汉为猪咬人事件闹上法庭

作者:柏立诚来源:春城晚报时间:2014-09-26 08:25点击:

  石林鹿阜街道办事处77岁的杨老汉,不小心被村邻吉老汉家一头种猪咬伤,因此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主人不愿意埋单,两老汉为此闹上法庭。昨天,石林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猪咬人案件,法官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了,把法庭搬到两个老人所在村委会审理,两人依然争执不休。

  杨老汉今年77岁,两个月前的一天晚上,杨老汉饲养的一头母猪发情,他为了来年有窝小猪仔,能多卖几个钱,便向村邻吉老汉家借公猪配种。杨老汉说:“种猪配种一次,要60元。”

  当天晚上,吉老汉把公猪送到杨老汉家,配完种天色已晚,还下起了雨。杨老汉说:“他担心下雨赶猪回家,公猪会被淋湿生病,就提出让公猪在我家的猪圈过夜。”

  两人当天把猪圈关好,就各自回了家。第二天,杨老汉打开猪圈便发现吉老汉家的公猪爬在圈门边上,再一跨步,公猪就准备跑出圈门。杨老汉顺手关起圈门,拿起一根棍子赶猪,不料公猪奋力将圈门拱开,还朝杨老汉脚腕处咬了一口。杨老汉说,事后吉老汉来赶猪,他说自己被咬以后,吉老汉撂下一句话:“种猪会咬人,你要注意着点噻。”然后就把自家的猪赶回家了。

  杨老汉受伤后到县医院治疗,被要求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他为了这笔费用多次找吉老汉索赔,可吉老汉就是不同意赔钱。

  杨老汉于是请人写好诉状,上法院打官司要求赔偿。除了医疗费,杨老汉还要求吉老汉赔偿护理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各种费用,共计8660.38元。

  杨老汉坚持自己的伤是被公猪咬伤的,所以主人吉老汉要赔。

  针对杨老汉的说法,吉老汉说:“他的伤到底是种猪咬的,还是他家的母猪咬的,我当时没在场。当晚,种猪配完种后,我说要把种猪赶回家,可他老伴不同意,担心当天没有给他家母猪配上,意思是关在他家猪圈里再过一夜,第二天早上起来,再配一次。现在不能证明他是被公猪咬伤,也有可能是被他家母猪咬伤,我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补偿他800元。”

  法官欲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两个老人在法庭上互不相让,没有调解成功。法庭将择期做出判决。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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