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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扒了坟墓 主人被起诉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晨报时间:2014-10-08 09:23点击:

  因为自家坟墓被同村邻居家放养的猪扒拱,家住北京市昌平区某村的黄氏五兄弟将邻居白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将坟墓恢复原状或支付修缮费用,并赔偿精神抚慰金8000元,并赔礼道歉。近日,昌平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黄氏五兄弟起诉称,同村邻居白先生承包的山场内有一片坟墓,其中有其父母的坟墓。白先生在承包山场期间在山上散养了大量的生猪。2012年清明节前,五兄弟去山上给父母扫墓时发现,山场里所有的坟墓都被白先生散养的生猪毁损,其中就包括黄氏兄弟父母的坟墓。

  事后,黄氏兄弟就坟墓赔偿及修缮问题,多次找白先生协商,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达成协议。为此,黄氏兄弟以白先生对饲养的牲畜监管不力,造成坟墓毁损,给其精神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为由,将白先生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白先生将被猪拱毁的坟墓恢复原状或支付修缮费用,赔偿精神抚慰金8000元,赔礼道歉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今后自己父母的坟墓再次被毁损。

  面对起诉白先生辩称,1999年12月,他与昌平区流村镇某村委会签订荒山承包合同一份。作为合同承包人,白先生对承包区域内全部土地及山坡享有使用权,而坟墓在地下,其地表仍然属于土地,白先生仍然享有使用权。而其饲养的猪只不过在吃草的时候可能会拔出一些植物根系,并不可能触及黄氏兄弟所认为的坟墓内棺材或尸骨,更不会因此导致侵权发生。白先生还提出,黄氏兄弟所说的坟墓上并无人身、财产的权益属性,也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畴。

  庭审期间,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也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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