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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高价买地养猪丢钱丢猪索赔难

作者:吴业园来源:浔阳晚报电子版时间:2014-11-19 08:11点击:

  近日,台胞张先生向浔阳晚报反映,他于1997年在赛阳镇买了三亩地建养猪场,并交给当地人黄某管理,可没想到的是,几年后回来一看,竟然物是人非,不仅猪全没了,连买来的地也成了违法用地。买地养猪花的钱难道也要付之东流,这让张先生很是苦恼。为此,浔阳晚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误信熟人买地养猪是骗局

  据了解,张先生原本在台湾做生意。1995年,九江人黄某到海南找张先生,骗其说自己老家庐山区赛阳镇的土地可以买断,而且很便宜,一亩地才几百块钱。张先生听后很心动,拿了4万块钱给黄某,让其回老家帮忙买地。

  原本以为可以相信黄某,可黄某在拿到钱后就音讯全无,无奈之下张先生要求黄某的妹妹带他回九江,到了之后才知道根本没有卖地的事情,而是要在黄某爸爸的地上盖个猪栏。

  “我问他这个土地可以卖给我吗,如果不能卖,就把4万块钱还给我。他爸爸说可以卖,并叫来村委会公证。就这样,我缴了1100元公证费,将这块地买了下来。”张先生告诉记者。

  就这样,张先生又花了十万元买下了这块土地,并且签订了协议。随后,张先生在这块土地上建起了养猪场,并且委托给黄某管理。后来,张先生要回台湾处理事情,2005年才回到九江。原本想着养猪场经过几年应该会小有成就,可到了才知道,猪栏的猪被黄某卖空了。

  多方求助无果现已提出诉讼

  张先生多方求助,希望能够找到黄某索要赔偿。当地政府每次找黄某父子协商,他们都避而不见,根本找不到他们。

  记者在当地试图找到黄某,但也没找到。为了能够帮助张先生,记者也通过电话咨询了江西挚诚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对方需要还钱。除此之外,造成合同无效的责任方还要赔偿损失。然而张先生的这个事情不光是一个土地买卖,还有一个委托养猪的问题,这又是另一个法律关系,所以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建议张先生找代理律师来处理此事。

  目前,张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讨回自己的损失。

  对此,本报将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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