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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猪变牛肉,广东16案犯领刑,起底毒肉产业链

作者:佚名来源:广州日报时间:2015-01-24 09:28点击:

  佛冈庭审现场

  死猪肉竟成了“摇钱树”!为了牟取暴利,16人以家族式经营方式,大量收购病死猪,将其加工成假牛肉、熏制腊肉等肉制品,两年多便获得销售收入73万余元。这些“死猪肉制品”大多流入了广州、佛山、东莞等地市民的餐桌。21日下午,这16名涉嫌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被告人在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70万元罚金。

  解读毒肉产业链

  

 

  “搭客仔”变“猪贩子”

  果园掩护私设屠宰场

  陈灿林和陈庆华兄弟原在从化从事摩托车搭客生意。偶然一次机会,两人目睹了病死猪收购买卖过程,感觉利益可观,便合谋干起了收购病死猪的买卖。

  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陈庆华与陈灿林两人印了收购病猪、残猪、淘汰母猪的名片,派到各养猪场,场主通过卡片电话联系二人,二人在傍晚或晚上进行收购,按猪的大小分别为几十元一只到200元一只。

  2011年年底开始,陈庆华与陈灿林在从化、佛冈两地,以租来的果园作为掩护,在果园内私设屠宰场,将在从化、清城、佛冈、英德等地大量收购回来的病死猪进行屠宰、分割,然后以每斤3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范桂锋、湖南籍“老三”等人。

  为利润产业“升级”

  病死猪制成假牛肉

  范桂锋“搭上线”后,看中了这条发财之路。2012年,范桂锋以每月5000元的租金租用了被告人邓日星位于佛冈县龙山镇从化围村委会白湴冚村吊涧冚的猪场,作为病死猪肉制品加工场。然后出资建造冻库,购买绞肉机、切肉机、锯骨机、捞味机等设备,雇请了被告人陈良辉等人将病死猪肉加工生产成假牛肉、肉膏、排骨粒、瘦肉片、猪脚等肉制品。

  范桂锋每月两次将肉制品运往广州销售,每次一千斤。运送途中将部分肉制品销售给事先联系好的购买人,剩余的运到广州荔湾区的存放点,由范桂锋妻子等人继续运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东方市场进行销售。

  死猪肉每斤卖3元

  变腊肉后身价3倍

  2013年9月,范桂锋将加工场转手给陈庆华、陈灿林两人继续经营,自己其再以3.6元每斤价格收购这些肉制品。

  陈庆华、陈灿林接手后,聘请陈良辉、曹焕淼、陈汝强、陈细钊、陈金明和欧海强(另案处理)屠宰和加工。自2011年年底至案发止,范桂锋其间共向陈庆华购买病死猪肉及肉制品共4万多斤,并以每斤3元至4.5元的价格销售到广州、南海等地,销售额达12万多元。

  2013年9月,被告人卢晓文及其丈夫以每月4000元租用佛冈县龙山镇一果园作为烟熏腊肉加工场,以每斤3元的价钱向陈庆华等人大量收购病死猪分割的花腩肉共2万多斤,经过腌制、熏烤制作成湖南烟熏腊肉,再由卢晓文姐姐将1万多斤的腊肉以7至9元的价钱销售到东莞市大岭山市场,销售金额达9万多元。

  被告人邓日星除了租借其猪场给范桂锋外,还主动介绍陈庆华等人到附近猪场收购病死猪,并收取每头病死猪50元介绍费。

  重锤出击

  两次出动查获 3万多公斤冻肉

  2014年3月25日和3月30日,有关部门在陈庆华的病死猪肉制品加工场查获了33153公斤未盖检验合格证章的冰冻猪肉、751公斤腊肉成品,在卢晓文腊肉加工场查获了25公斤烟熏腊肉、2986公斤半成品腌制腊肉。经广东流溪司法会计鉴定所司法会计鉴定:2011年5月~2014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庆华、陈灿林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制品的销售收入约为73.5万元,生产成本约为146.3万元。

  据了解,该案是近年来佛冈县发生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第一大案,涉案人数多、生产销量大、经营时间久,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由于犯罪分子生产病死猪肉的窝点较为偏远隐蔽,且先后多次更换,在监管和侦查取证上造成一定困难。当地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提早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做好抽样和封存工作,全面客观收集和锁定证据,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制作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取证程序合法。

  庭审现场

  主犯说“知道违法没想到这么严重”

  21日15时30分,16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依次走进法庭,陈灿林和陈庆华兄弟两人走在最前面。庭审过程中,16名被告人都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

  佛冈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庆华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分别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遂依法作出判决16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70万元罚金。

  听到判决结果,62岁的被告人徐玉钊身体瘫软前倾,险些倒在地上。庭审人员连忙将其搀扶,确定其身体无恙才继续宣判。据悉,其在该案中明知是病死猪肉仍提供运输、销售帮助。因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法院决定从轻处罚。

  被告人陈庆华表示,他对犯罪行为十分后悔,在实施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过程中没有考虑过太多食品安全问题,直到被抓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年近六十的被告人卢晓文和老公一起实施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如今双双获刑,卢晓文说,她是为了赚钱帮亲戚还债,鬼迷心窍地走上了犯罪道路,当初没想到会有多严重,现在造成的后果已经无法挽回。

  被告人陈灿林说,只知道这种事情违法,但是没想到这么严重。从事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读过什么书,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看到卖死猪肉能赚钱,便以家族式分工来进行生产销售,最终酿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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