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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屠宰生猪200多头 一对贵州夫妇被刑拘

作者:佚名来源:金华新闻网时间:2015-05-14 14:32点击:

  

  5月7日凌晨3点,永康市公安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取缔了一个位于该市西城街道王慈溪村的非法生猪屠宰点。

  4月下旬,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王慈溪村有人私自屠宰生猪进行销售。民警立即对该屠宰点进行摸底排查。

  5月7日凌晨3点,该非法屠宰点还亮着灯。执法人员走进屋内,看到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正在进行生猪屠宰,猪放在地上,周围到处是猪毛和猪血,一旁还围着栅栏养着一头生猪。两人看到民警等执法人员,情绪激动起来,男子挥舞着刀对着靠近的民警,女子更是将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并叫嚷着:“你们都出去,不要动我的猪,不然我就自杀。”见此,民警一边耐心地劝说女子,一边同男子说理,最终两人都平静了下来。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农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已屠宰的猪以及冰柜内未卖掉的猪肉和另一头生猪,并进行检验。

  经查,私自屠宰生猪的两人是夫妻,丈夫姓罗,妻子姓田,都来自贵州。2000年,罗某一家人来到永康,以卖菜为生。为了多赚点钱,2013年开始夫妻俩从永康、武义等地菜场拿猪肉来卖,但生意不是很好。为了节省成本,也为了肉质看起来更新鲜,罗某动起了自己屠宰生猪的念头。罗某以前在老家时也曾杀过猪,于是就和老婆商量自己杀猪来卖。

  2014年6月开始,罗某夫妇从武义、金东、永康等地购买活猪进行屠宰,然后在周边菜场进行销售。据田某交代,他们一般两三天杀一次猪,截至目前已私自屠宰生猪200多头,价值40万余元。此外,罗某还以60元每头的价格帮别人屠宰生猪。

  目前,罗某夫妇因从事未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的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且屠宰点的环境卫生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销售的猪肉质量安全不能得到保证,不仅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买肉一定要认准有蓝印和红印的猪肉。如果市民发现私自屠宰生猪的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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