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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赊账20余万卖猪跑路,经销商夜奔千里捉人

作者: 林远康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5-06-05 15:47点击:

  

  老乡赊销饲料,私自卖猪后跑路   经销商千里追讨20万欠款

  传统的畜牧业经销商,要做的无非是拿到产品代理权、建立客户群体、做好技术服务和收款工作,其实还需要一种很重要的能力就是控制风险的能力。

  近日,惠州一位经销商就经历了一次险情,客户半夜卖猪后玩“人间蒸发”,为了索回对方欠下的20万货款,他亲自带人跨省带回跑路的养殖户。

  一位经销商对新 牧网就此调侃道:“这下好了,做经销商还得具备侦查和抓捕能力了。”

  日防夜防,蓄意诈骗难防

  阿成(化名)是惠州当地的兽药经销商,同时也跟人合作养猪合作社和饲料合作社业务,通过“担保联营”的方式扩展着自己的业务,也就是通过熟人客户担保新客户的方式控制赊销的经营风险。“一般要有两户老客户才能担保一个新客户,合同规定,如果新客户出现状况,老客户有连带责任,要负责。”阿成介绍,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然而在春节后不久,一个朋友介绍了养殖户卞某(化名)过来合作,由于同是湖南老乡,阿成就简单确认了一下卞某的身份信息就开始了业务往来。卞某当时养了400头肉猪和20多头母猪,到5月31日卖猪跑路之前,一共欠下饲料合作社20多万的货款。

  “又是老乡,看起来又是个老实人的样子,就记下身份证号没有去核实,现在才发现身份证是假的,”事发之后阿成很气愤,“如果是确实养猪亏了钱还可以理解,毕竟这个行业有风险,双方协调一下,哪怕明年、后年还清都行,这都8元的猪价了,卖猪跑路就说不过去了。”

  5月31日,卞某在半夜把全场的猪卖给了附近的一个猪场后,就不知去向了。阿成发现后,迅速去派出所报警,做完记录后,警方出具的意见是这属于经济纠纷,应该去找经纠大队,跑过去之后对方认为这事归法院管,结果法院又让阿成去找派出所取证,再次回到派出所时,警方还是没表示立案的意思。

  无奈之下,阿成开始发动行业和老乡圈寻找卞某的线索,最后确定了对方老家在娄底的一个区域,6月1日晚上11点半,阿成带着几个人驱车900公里于6月2日早上到达目标区域,以是该养殖户的朋友的名义,问附近的居民,最终确定了卞某的家庭地址,将其带回惠州协商问题的处理。

  “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跟他讲道理,希望和平解决问题。”阿成新 牧网表示目前最好的结果是对方还了钱之后互不相干,对方也表示承担债务,不过是否能筹够货款是个问题。

  渠道商的信用风险控制

  新 牧网记者就此事采访广东省各区域的兽药饲料经销商,普遍的反馈是因为养猪亏钱、退出养猪等原因欠钱的比较多,而跑路的、或者这种用假身份诈骗的比较少,但对于掌握客户信用度、控制风险这一块,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太好的办法。

  “要先建立客户档案,根据规模、信用度确定信用授权,签订合同,这些是必须的。”新 牧网采访博罗县康尔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碧东表示,业务方面宁愿少做或不做,也要确保风险的最小化。

  广州市永安动物药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邓永安认为口碑差的尽量做现金交易,对于不再养猪的或者亏钱一时还不起的,一定要及时跟对方写欠条,以确定债务关系,以备走法律程序的不时之需。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雄劲接受新 牧网采访时认为,如果确定卞某身份信息为假,就涉嫌刑事犯罪。受害者报案之前可以准备好初步证据,比如知道这个事件的第三方、送货单收货单等,派出所不立案的话有权利申请一次复议,还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报警回执,以便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种跨省案件比较麻烦,但是犯罪发生地(惠州)有管辖权的,没理由拒绝执法,”张律师提醒渠道商跟客户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必要当面让对方按下指印,需要时可以作为比较确凿的证据。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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