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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猪场污染,农业部门责无旁贷

作者:陈家沛来源:长江网时间:2015-06-12 14:56点击: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藏着一个猪场;记者探访发现,这里养了五六百头猪,粪水最终汇入乌龙江。报道引起省环保厅重视,周六见报当天,厅长朱华迅速组织省市两级环保执法人员奔赴现场调查。福建省环保厅今日还专门发文,要求福州市环保局督促南屿镇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于6月30日前依法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

  严重的污染最新不是由职能部门发现并主动采取措施,而是在媒体曝光之后才有职能部门的跟进,这已不让人觉得奇怪了。不过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藏着一个猪场,五六百头猪,粪水最终汇入乌龙江的事件即使在媒体曝光,环保部门也行动起来之后,还有职能部门无动于衷、按兵不动----据报道,至今农业主管部门根本连个态度都没有,更不用说有所作为了。

  也许,农业主管部门只负责养猪的业务与技术指导,至于猪场是否产生污染,不是它应该过问的事?当然不是。如今国家对发展畜牧业有许多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惠政策。 用好这些政策,不只是将有关资金发放下去,完成任务就可以了,还应该考虑用好政策与资金,真正扶持国家产业政策所鼓励的对象,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升级改造,实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既要保障猪肉的供应,又要做到优胜劣汰。同时,国务院发布的“水十条”里,有一节专门提及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其中提出,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同时要改造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等。而且还明确规定,这一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环境部门参与。如今环保部门已 行动起来,作为牵头部门,怎能仍然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作为农业主管部门,有职责管好猪场,避免污染。作为福州人,水源被污染了,难道你们就不是受害者?可见,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农业主管部门都应该行动起来了!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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