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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早模式多效果好-看山东荣成处理畜禽养殖污染

作者:陶家树 王恺来源:山东畜牧时间:2015-07-30 09:13点击:


  随着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畜牧养殖过程产生的产生的污染已成为制约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如何处理好养殖生产和污染治理之间的关系,是今后整个畜牧行业的主要关注点,山东省政府近期也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我省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做为沿海城市,荣成市从2011年起,就以政府牵头,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总体思路: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零排放”

  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零排放”的治理思路,统筹规划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养殖污物排放量,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畜牧业。

  按照农牧结合“能源生态型”的治理模式,采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低成本”的治理方式,大力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的清洁化生产和生态化养殖技术,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污染“零排放”的治理目标。

  制定计划

  有序开展

  自2011年以来,荣成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2012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继续深化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做出安排部署,并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资金扶持。截止目前,已计划和完成四轮工作。

  第一轮治理计划

  对大中型猪场、牛场和鸡场进行治理;计划治理142家,到2012年6月底,实际完成213家,完成计划的150%。

  第二轮治理计划

  对345家猪、牛、鸡养殖场(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310家,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35家)进行治理,每年治理115家,同时,鼓励未列入治理计划但污染较重的养殖场(户)主动参与治理。

  毛皮动物养殖场治理计划

  将2603家毛皮动物养殖场列入治理范围,其中位于村内及离居民区50米范围内的287家、离居民区50米以外且种兽存栏100只以下的291家,由各镇街制定禁养或搬迁计划;位于居民区50米以外、种兽存栏100只以上的2025家,全部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治理。

  小型养殖污染治理计划

  对全市所有未参与治理的2966家小型猪、牛、鸡养殖场(户)进行治理,其中位于村内及离居民区50米范围内的2552家,由各镇街制定禁养或搬迁计划;位于居民区50米以外的414家,全部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治理,2015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

  分类治理

  治理模式多样化

  通过统筹规划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对不同的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品种、养殖规模,确定不同的治污模式和治理方案,引导养殖场实施科学有效治理。

  大型猪场和牛场治理模式

  通过建立大型沼气罐、厌氧发酵池等技术,使粪便产生的沼气用于生产及生活使用,沼渣、沼液还田灌溉,形成“生态环保型”的循环农业新格局,促进了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1)达标排放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沼气,确保场区粪尿、污水全部汇集至沼气池,对粪尿污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后产生的沼液进一步进行治理,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工艺流程: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污水)→格栅→酸化池→厌氧发酵池→沼气(用于烧饭、照明、淋浴、畜舍保温等)→沼液(部分还田)→余下部分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或直接对场内产生的所有粪尿污水进行统一收集,不经沼气处理,直接进行深度生化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

  (2)生态型零排放模式。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和污水零排放的治理要求,可充分利用果蔬种植基地、农田及鱼塘,消纳沼渣、沼液,避免二次污染,达到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粪便、沼液、沼渣、沼气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零排放标准。工艺流程: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污水)→格栅→酸化池→厌氧发酵池→沼气(用于烧饭、照明、淋浴、猪舍保温等)→沼液(全部还田)。

  中小型猪场、牛场治理模式

  通过建设雨污分流、干粪堆积场和配套三格式沉淀池,达到粪污无害化处理,实现养殖污染“零排放”。

  雨污分流:通过对养殖场排水系统改造,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建设上一律采取暗沟铺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

  干粪堆积场:按照严禁水冲粪和水泡粪工艺要求,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通过建设“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实现干化清粪,集中堆积,有效防止粪便造成的环境污染。同时处理好的粪便还可用于生产有机肥,实现还田利用(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猪场,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

  配套三格式沉淀池:通过建立三级沉淀池,收集粪尿污水,经过无害化处理,达到应有的预处理效果。其中一级池主要用于固体废弃物的沉淀,二池池对有害物质进行曝氧处理,三级池用于进行发酵,处理后的沼渣沼液用于还田灌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总容积不得低于150立方米;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猪场,总容积不得低于300立方米)。

  小型养殖场户治理模式

  通过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干粪堆积场、沉淀池、厌氧发酵池或沼气池,对粪污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用于还田,且治污设施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猪场、牛场要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建设足够容积的二级沉淀池、厌氧发酵池或沼气池以及干粪堆积场;鸡场建设足够容积的干粪堆积场和污水贮存池,并配套建设焚烧炉。

  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排污沟可预留疏通用活动盖板,其他盖板必须固定,建成永久性密闭设施。场区内的所有生活污水不得向场区外排放,要铺设暗沟或者管道,集中输入污水处理池。

  实行干湿分离:推行干化清粪,集中堆积。粪便不得在场区外露天堆放,根据养殖规模建造足够容积的干粪堆积场,采用全地下、半地下或全地上的建设方式,达到防雨、防渗、防漏要求。

  建设配套三格式化粪池:场内必须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三格式化粪池(两级沉淀池和一级厌氧发酵池)。养殖污水、场区内的生活污水要全部进入池内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处理后的沼渣、沼液全部还田,不得向环境中排放。

  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治理模式

  通过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干粪堆积场、沉淀池、厌氧发酵池或沼气池,对粪污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用于还田,所有设施原则上全部在场区内建设,且治污设施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雨污分流:所有参与整治的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都要建设污水、雨水分离系统,实行雨污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在所有圈舍下面粪污堆积处的四周建设砖混围挡,围挡一端可集中建设污水出口,然后通过暗沟或管道进入污水处理池。场区内的所有生活污水也不得向场区外排放,要铺设暗沟或者管道,集中输入污水处理池。

  实行干湿分离:推行干化清粪,集中堆积。粪便不得在场区外露天堆放,每个养殖场均要在场区内建造足够容积的干粪堆积池,可采用全地下、半地下的建设方式,干粪池上面要加盖彩钢,便于对粪便进行发酵。干粪堆积场规模场主自行确定,要充分满足场区的堆粪需求。建设配套三格式化粪池:必须在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三格式化粪池(两级沉淀池和一级厌氧发酵池),也可以建设一体化密闭的化粪池。养殖污水、清洗饲料及饲养用具产生的废水和场区内的生活污水要全部进入池内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格式化粪池总容积不做硬性规定,根据各场的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保证满足场区内的污水处理需求。

  生态养殖小区模式

  严格新建养殖场条件审核,按照荣成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建畜禽养殖场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新模式,引导养殖场向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对新建养殖场,必须要达到生态化、规模化、污染“零排放”的生态循环模式,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达到污染达标排放。2013年由荣成市民兴养猪合作社牵头建设的夏庄民兴生态养殖小区,严格按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要求设计,将粪污处理设施作为重点建设内容,引进德国先进的马桶式粪污排泄系统,粪尿经干湿分离后进行发酵处理,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全部用于周边果园、苗圃灌溉,达到“无污染、零排放”的环保要求;在管理上,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供给、统一防控、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经营,建成了我市生态养殖示范工程,为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和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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