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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站长脱岗接受下属宴请 酒后打人被免职

作者:佚名来源:西部商报时间:2015-08-05 08:18点击:

  昨日,(甘肃省)张掖市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甘州区畜牧局汤天元等人工作期间接受下属宴请,脱岗在农家院饮酒吃饭,酒后发生打人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汤天元、苟源两人被免职,其余6个分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以及行政警告处分。

 



 

  1.张掖市安监局违规发放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岗位津贴。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张掖市安监局向下属单位市安全检测检验研究培训中心3名工作人员发放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岗位津贴。张掖市纪委对张掖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兴年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张掖市安监局停止发放该中心3名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岗位津贴。违规发放的23040元已上缴单位。

 


 

  2.甘州区新墩镇政府虚列征地款顶交违规发放补助款。2014年1月,新墩镇政府对违规发放补助款问题进行整改时,虚列征地款支出,用于顶交镇干部应清退的补助款116636.8元。甘州区纪委给予新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彭军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的补助款已全部清退。

  3.甘州区畜牧局汤天元等人工作期间接受下属宴请。2015年1月26日上班期间,甘州区党寨镇廿里堡畜牧站站长汤天元,邀请甘州区乌江镇畜牧站站长赵自龙、长安乡畜牧站站长苟源、大满镇畜牧站和平分站站长马寿福和职工郭强、新墩镇畜牧站站长张翠花、党寨镇廿里堡畜牧站职工王旭杰,接受下属杜鹏宴请,脱岗在农家院饮酒吃饭,酒后发生打人事件。甘州区乌江镇党委、大满镇党委、甘州区畜牧局分别给予赵自龙、郭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汤天元、苟源、马寿福、张翠花行政记过处分;王旭杰、杜鹏行政警告处分;免去汤天元、苟源畜牧站站长职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区畜牧局局长王正荣、党支部书记张生魁进行诫勉谈话。

  4.临泽县住建局副局长亢其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王军荣违规收受礼金。2015年1月,亢其锋在为父亲操办丧事过程中,收受礼金2300元;2014年12月,王军荣在为母亲操办丧事过程中,收受礼金1500元。临泽县纪委监察局对该问题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两人退还礼金;临泽县委对亢其锋、王军荣进行诫勉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县住建局局长张万禄提醒约谈。

  5.临泽县水务局鸭暖水管所违规购买烟酒。2014年6月至12月,临泽县鸭暖水管所在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烟酒等支出20201元。对此,鸭暖水管所所长刘增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所长张之脉、窦生负有直接责任。临泽县纪委给予刘增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泽县水务局给予刘增龙行政记过处分,对张之脉、窦生进行诫勉谈话。

  6.高台县城关镇政府副镇长方得平工作期间违规接受企业宴请。2015年3月6日,方得平接受亿通物流项目承建方宴请,致使他人酒后到镇政府办公楼寻衅滋事,高台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7.高台县委农办违规购置、使用公务车辆。2010年7月,高台县委农办与单位农场承包人协商,以农场20年承包费抵顶农场承包人名下一辆价值30万元的现代新胜达越野车交由高台县委农办使用至今。高台县纪委对县委农办原主任王立有、现主任张会忠进行诫勉谈话。

  8.山丹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9月,山丹县疾控中心两次违规发放高温补贴,共计14552元。山丹县纪委给予县疾控中心主任王璟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收缴县财政。

  9.山丹县城管执法局干部王祥公车私用。2015年2月24日,山丹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原中队长王祥私自用单位面包车送其母亲回霍城镇老家,途中因路面结冰打滑造成车辆损坏。给予王祥党内警告处分,山丹县城管执法局处以其500元罚款,并承担车辆修理费。

  10.民乐县环保局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送礼。2013年,民乐县环保局原局长张成明安排该局人员购买6558元的粉丝礼包用于送礼;此后又安排职工购买2740元的香烟用于送礼。民乐县纪委给予张成明党内警告处分。

  11.民乐县交通运输局违规发放福利费。2013年春节,民乐县交通运输局为干部职工发放价值24300元的购物券。该局局长张明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张明德党内警告处分。

  12.肃南县裕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电话费补贴。2015年1至4月,肃南县裕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以岗位补贴名义为公司12名管理人员发放电话费补贴2800元。该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夏积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肃南县纪委给予夏积福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收缴县财政。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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