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法规宣传,营造守法氛围。
即墨市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印制并下发到各兽药经营业户,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兽药经营企业和有关单位了解有关兽药法规的规定,掌握兽药GSP基本内容,支持和配合推行兽药GSP。加大媒体宣传,与即墨市电视台新闻部联合举办兽药专项整治执法活动跟踪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兽药知识和打假行动,受到农户的支持与好评。
二、加强经营环节执法监管,保障药品质量。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切实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把握兽药经营企业申办条件标准,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限期完善提高标准,达标一个审批一个,决不迁就照顾。
二是通过对兽药经营企业《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履行情况的检查,即墨市兽药经营业户更加严格履行兽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兽药进、销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和保存进、销兽药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所经营兽药的可追溯性,并对本企业经营的兽药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是规范和整顿兽药市场秩序。定期监督检查。检查兽药购销台帐是否完整、货架陈列兽药是否整齐、库房是否符合贮存条件,看兽药的外包装、说明书、合格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对可疑兽药记录后上中国兽药信息网数据库(www.ivdc.gov.cn/)比对;兽药抽样检查。从近几年抽检数据来看,兽药经营环节的质量普遍偏低,可以反映出一些厂家为了进行价格竞争,获取利润,存在有意造假的情况。因此,每年年初按照青岛市安排的兽药抽检任务制定抽检计划,同时参照上年抽检结果列出抽检的重点厂家和重点品种,利用有限的抽检批次有针对性的检查。自7月20日起,即墨市兽药执法人员从兽药经营环节抽取兽药样品87批次,并进行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产品确认,经确认为标称企业的产品的,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经确认不属于标称企业的产品,不再进行检验,按假兽药处理。
四是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坚持“严查”、“严管”、“严肃处理”的“三严”原则,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三、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8月份,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多种方式,对无证经营单位和无证流动作案户开展集中执法取缔行动。一是查访:兽药执法人员一旦接到违法信息后,都要经过仔细分析,并通过相关人员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多方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当事人的行动路线,日常规律以及所用工具装备等,全面掌握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有力证据。二是蹲守:了解了具体准确的信息后,为了准确抓获违法分子,办案人员要在违法分子出现的地点附近蹲守1-3天,直到目标出现。7月27日,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即墨市王村人朱某将到田横镇一养殖场推销兽药,兽药执法人员早晨6点就到该养殖场附近蹲守,6点20分,将正在推销兽药的朱某截获。此案现已结案。此次取缔无证经营行动,有力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兽药经营市场秩序。(顾春霞,方杰)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