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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到2025年要建设1万个地方生态农场

作者:农业农村部网站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时间:2024-03-06 17:14点击:

2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通过科学评价、跟踪监测和指导服务,在全国建设1000家国家级生态农场,带动各省建设10000家地方生态农场,遴选培育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总结推广一批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探索构建一套生态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推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


文件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农场建设,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我们制定了《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



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生态农场是依据生态学原理,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多样原则,通过整体设计和合理建设,获得最大可持续产量,同时实现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意义重大。


  (一)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农业是个生态产业,农村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保持战略定力,制定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举措,以钉钉子的精神精准推进。生态农场作为市场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实施者,具有生产决策权和要素使用权。推进生态农场建设,能够精准推广生态农业技术,精准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精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探索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生态农场是将生态农业技术、现代先进装备、绿色低碳理念等引入农业发展的实践主体。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既能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能够有效减轻生态环境压力,是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措施落地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有效实践。


  (三)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加快农业绿色转型,必须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和生产方式。生态农场是农业绿色发展、污染防治、减排固碳的基本单元。推进生态农场建设,能够在生产实践中有效推行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能够有效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农村多元价值,能够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向,在全国建设一批产地绿色、产品优质、产出高效的生态农场,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培育生态农业市场主体,生产绿色生态农产品,探索构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为加快农业绿色转型、乡村生态振兴和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用现代生产要素改造传统农业,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突出农业绿色特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在生态农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探索生态农场建设模式和路径,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建设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通过科学评价、跟踪监测和指导服务,在全国建设1000家国家级生态农场,带动各省建设10000家地方生态农场,遴选培育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总结推广一批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探索构建一套生态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推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自愿申报,通过专家评估、现场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遴选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引导入选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全程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打造绿色生态品牌,使其成为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排头兵、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头羊、加快农业发展绿色转型的典型样板。


  (二)推广一批生态农业技术模式。鼓励以生态农场为主体,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污染修复等产地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生物防控等技术,生态田埂、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系统建设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绿色收储运技术,健全完善生态农场技术规范,形成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技术模式。


  (三)探索一套生态农业扶持政策。以生态农场为重点对象,探索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深松整地为重点的地力补偿政策,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减排降污、农膜回收利用为重点的环境补偿政策,稻田甲烷、农用地氧化亚氮、动物肠道甲烷、畜禽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减少排放为重点的低碳补偿政策,以及技术优先推广、专家优先服务、金融优先支持、用地优先保障、产品优质优价等配套扶持政策。


  (四)构建一套生态农业监测体系。督促生态农场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情况,作为生态农业技术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及时对生态农场的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台账进行查核,对生态农场的水环境、土壤环境、农产品质量等进行采样检测,对生态农场的投入产出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进行综合分析,加强生态农场跟踪评价,及时反馈评价信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生态农场建设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成立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负责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推广,总结遴选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指导各省开展规划方案编制、扶持政策创设、生产技术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价,督促各地扎实开展建设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协调指导组,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高质量推进生态农场建设。


  (二)创新推进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政府引导作用,把生态农场建设作为推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重要抓手,将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生态补偿等扶持政策在生态农场落实落地。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强化生态农场在生态农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其在产地环境治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提升、市场营销服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提升社会参与度,把生态农场建设作为社会公众参与绿色低碳农业建设的切入点,搭建科研合作、成果推广、社会实践、互利共享的服务平台,打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建设品牌。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农业技术联合攻关,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等支撑力量,抓紧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设施装备。加强生态农业技术集成推广,推进单项技术、产品、设备集成配套熟化,形成一批适合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全链条综合解决方案。加快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在生态农场的应用,提升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加强生态农业技术科普培训,组织编写生态农业科普出版物,举办科普专题讲座,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培训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民环保意识。


  (四)注重宣传引导。深入总结各地在生态农场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支持、机制创新、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遴选一批可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讲好生态农场故事。广泛宣传生态农场在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振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营造生态农场建设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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