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财经 > 养猪新闻 > 国际新闻 > 欧盟食品标示法规要求明确“过敏源”信息
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时间:2014-03-25 08:53点击:次
产品包装标识已经成为包装的一部分。作为产品的“身份证”,它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最好工具。近日,欧盟表示将于2014年年底实施食品标示法规,据悉,这个法规表示将要求“过敏源”信息的标注。这对于我国食品包装出口企业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在全球经济不断一体化的当下,我国已经成为第一大食品出口国。在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产品的包装也成为食品监管的重点。2014年12月13日,欧盟将实行食品标示法规,该法规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包括含酒精饮料)配料表中对“过敏源”存在情况进行标示。 近日,欧盟方面再次发布行业提醒,欧盟食品标示法规(1169/2011)将于2014年12月13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包括含酒精饮料)配料表中对“过敏源”存在情况进行标示。欧盟是我国农产品(包括肉、禽、水产制品、加工食品等)第二大出口市场,新规实施无疑将对我国出口欧盟食品尤其是加工食品产生直接影响。 欧盟规定的食品过敏源包括麦麸蛋白、甲壳动物、软体动物、蛋类、鱼、花生、坚果、大豆、牛奶、芹菜、芥末、芝麻、羽扇豆及二氧化硫等14种。据法规要求,固体食品中过敏源含量超过10mg/kg,液体食品过敏源含量超过10mg/l的均需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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