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做好“三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是落实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措施。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三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要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方针原则,集中技术力量,加强疫情监测监控,掌握疫情动态,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防控技术、资金、力量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加强疫情监测报告,掌握疫情动态。重点开展以下监测工作:一是组织村级防疫员密切观察农村及周边养殖场(户)猪群或犬只的健康状况,发现类似疫病及时诊断、处置和报告。二是组织开展重点场(户)猪群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特别对生猪养殖密集区的养猪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等地开展猪流感监测和调查。三是加强狂犬病疫点或疫区犬只的监控工作,对疑似病例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四是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五是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设立值班和举报电话,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省疫控中心和省动卫所。
通知要求,开展综合防控,落实防控措施。一要加强防控技术指导。二要严格动物引入监管。三要加强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补免工作。四要继续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五要做好高危人群的人员防护工作。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农业部《农业部门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病例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当地猪流感流行情况与生猪饲养规模,要抓紧制定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方案,开展猪流感防控应急队伍培训,做好技术准备。认真做好消毒药械和防护用具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增强应急储备能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责任编辑:康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