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秋防目标任务,推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0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 内江市、资阳市、甘孜州;第二组: 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第三组: 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第四组: 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第五组: 乐山市、眉山市、阿坝州;第六组: 广元市、达州市、巴中市;第七组: 攀枝花市、雅安市、凉山州
二、督查内容
1、秋防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是整体部署、目标责任、人员培训、免疫方案落实情况。
2、经费、物资保障情况,重点是防疫工作经费、免疫应急反应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补助、村防疫员补助等经费的落实情况,疫苗、消毒剂及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调拨、储备和使用情况。
3、免疫进展情况,重点是新补栏和免疫抗体水平低的动物免疫情况,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进度及免疫密度。
4、“迎国庆、保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动物卫生监管,特别是畜禽跨省调运监管和进京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管,特别是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养殖场执行兽药休药期情况;国庆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等。
三、督查形式
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查。每个市州随机抽查1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4个规模养殖场(规模养畜场2个、规模养禽场2个)、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2个村;每个村抽查5—10户散养户。
四、督查时间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督查共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20日—9月30日,重点督查第1、2、4项内容;第二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重点督查第3项内容。
五、有关要求
1、为确保检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各督查组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被检查县(市、区)、乡(镇)、村。
2、各市(州)和被抽查的县(市、区)要形成秋防工作书面汇报材料。
3、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及时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
4、督查组在第二阶段督查中要认真填写督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表1—表9),并及时总结,形成督查报告交局兽医兽药处汇总上报。
5、各市(州)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辖区内秋防工作及“迎国庆、保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200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情况统计表(表1—表9)(略)
责任编辑:康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