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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批重点猪场接受申报

时间:2010-01-22 来源:南方报业网 作者:劳锦华 点击: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评选第二批百家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并将于2010年3月20日正式挂牌。2009年3月广东省农业厅评出了首批百家重点生猪养殖场。据畜牧兽医局的通知,申报第二批重点生猪养殖场需要符合场址选择、养殖规模、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管理要求等五个必备条件。,“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称号有效期3年,期满后由省农业厅重新组织评定。
  本报讯近日,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评选第二批百家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并将于2010年3月20日正式挂牌。2009年3月广东省农业厅评出了首批百家重点生猪养殖场。

  据畜牧兽医局的通知,申报第二批重点生猪养殖场需要符合场址选择、养殖规模、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管理要求等五个必备条件。其中养殖规模要求基础母猪存栏600头以上,年出栏生猪一万头以上。在环境保护方面则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在符合五个必备条件下,具备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同等条件下养殖规模大、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取得港澳出口注册场资格等条件的猪场将获得优先考虑。

  在符合申报条件后,生猪养猪场可自愿申报,填写申请表格,由县、市级农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组评审拟定名单。经专家组审定后,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省农业厅根据征求的意见最后确定名单,并予以挂牌。

  据了解,“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称号有效期3年,期满后由省农业厅重新组织评定。而且如果发现重点生猪养殖场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对周围环境造成重大污染、违法使用农业部第176号公告中规定的禁用药品和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有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等情形之一,将被省农业厅摘牌,并全省通报。

  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综合生产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疫病防控能力、环境保护以及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因素,在全省范围内评选部分重点养猪场,并以农业厅名义挂牌,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


责任编辑:刘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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