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消费增长较快,屠宰企业数量大幅减少。2009年黑龙江省居民猪肉消费量占全部肉类消费总量的60%以上,居民人均猪肉消费量已由1990年的29.5公斤增加到2009年的34.3公斤。目前,全省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23家,较1995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前减少了312家。
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屠宰工艺水平明显提高。2009年全省生猪屠宰量在20万头以上的大型企业达到17家,屠宰量占全省生猪屠宰总量的82.2%,培育出一批品牌化龙头屠宰加工企业,吸引省外投资13亿多元。近三年,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2000多万元支持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建立和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对病害猪及产品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落实进销台账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网上诚信管理,实现了毛猪来源和产品销售可追溯;冷却肉、分割肉和小包装肉在大中城市市场销售占有率接近20%。“龙江肉”品牌叫响,远销京、津、沪和珠三角地区,有的还打入俄罗斯等国际市场。
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全省13个地市66个县(市)以及农垦、森工系统全部建立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共有专业执法人员722人。2009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000多人次,执法车辆900多台次,集中检查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7个,罚没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7.2万元。
据省畜禽屠宰管理所介绍,2009年10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责任编辑:刘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