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存量100头以上可自行参保
据介绍,政策性生猪保险以“低收费,适度保障,简化操作,普及推广”的指导原则,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凡是在该区范围内饲养生猪的农户饲养体重达到15公斤或以上的生猪,均可投保。
记者了解到,对于自繁自育的生猪养殖场和农户,可以自行参保,但必须参与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没有养殖能繁母猪的养殖场合农户,生猪存栏量达到100头以上的可自行参保;未达到上述规模的,通过专业合作组织,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
根据《方案》,保险费将按照每头生猪保费16元的收费标准,由财政补贴10元,农户自负6元。在保险周期上,对于自繁自育的养猪场或农户,饲养周期为一年,按照一头能繁母猪年产17头肉猪计算;对于购买猪苗养殖的养猪场和农户,饲养周期从保单约定的起保日期起至保险猪只出栏时为止,良种猪最长不超过5个月,土种猪最长不超过7个月。
政府实施强制扑杀也有得赔偿
据悉,保险期间,如果生猪遇上火灾、爆炸及传染性疾病等非人为意外而死亡的,农户均可获得赔偿。相关保险公司将按照猪只的尸体重量计算赔偿。良种猪方面,30公斤以内的,每头可获200元赔偿,30—60公斤的,每头可获赔250元,60公斤以上的,按290元/头赔付。土种猪的赔偿也以此类推,只是赔偿金额较良种猪略低,分别为150元、180元和200元。
此外,《方案》还规定,保险期间,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猪死亡,由人保财险顺德支公司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如果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高于赔偿标准的,人保财险顺德支公司将不再进行赔付。
顺德经济促进局有关负责告诉记者,整个保险将试行3年,到2012年结束,预计首期将有20万头生猪纳入保险范围。
责任编辑:刘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