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能繁母猪保险试点8月15日前必须启动

能繁母猪保险试点8月15日前必须启动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

  本报讯 8月2日,中国保监会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的要求,并下发《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积极推进生猪保险发展,加快生猪保险体系建设,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会议上指出,做好生猪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保险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中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保监会要求,在建立生猪保险体系时,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从能繁母猪保险入手,积极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按国务院文件关于能繁母猪保险的保费补贴政策,遵循“边试点、边推广、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大力推进能繁母猪保险,为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和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打下基础。

  保监会确定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各自核准的经营区域内进行。

  各试点公司要尽快开发出保障全面、通俗易懂、价格统一、操作性强的能繁母猪保险产品,并报保监会备案。一是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同时,鼓励各试点公司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增减保险责任;二是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担48元,保户自负12元。

  各试点公司要抓紧做好如下必要的工作:一是要尽快完成试点方案并报保监会备案。二是能繁母猪保险应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在操作中要明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保费补贴比例和具体金额。三是要开发完善能繁母猪识别系统,准确核实能繁母猪投保数量,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完善防疫工作。四是要完成承保、核保、定损、理赔流程及IT系统的改造。

  保监会要求各试点公司,尽快配合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落实生猪保险再保险安排,防范化解巨灾风险。

  保监会要求各试点公司于8月15日前必须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工作。第一阶段以保险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第二阶段以保险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6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尽快扩大能繁母猪保险的覆盖面。

责任编辑:  

热门讨论

产品直通车

百度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