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辽宁饲养垃圾猪最高罚款3万元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次
正在征求意见的《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使用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饲喂畜禽。草案有关处理规定中则要求,违反这一规定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介绍,餐饮行业大量使用消毒液和洗涤灵,导致铅、汞等重金属元素混入泔水中,长期用这样的泔水喂猪,重金属元素会在猪体内大量残留,最终这些重金属会转移到食用者的体内。该办法将有效控制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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