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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力推新条例 厘清生猪管理体系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

寻租行政许可,中间商年坐收9亿余元差价

背后速读

从广州市提出要为市民提供放心肉至今,已历时8年。经几轮整治,私屠猪肉比例仍达50%以上。然而对猪肉拥有监管权力的八大部门,却各自分管一块、设立行政许可,为市场竞争设置障碍的同时,也为私屠猪的出现留下监管缝隙 。

广州市八大部门不能携手解决好“生猪私屠”问题。“放心肉”工程推行8年,“私宰肉”屡禁不止,至今仍有超过一半私宰肉在市场大行其道。

为了解决问题,广州市人大集思广益,《广州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经过多达三审的程序,最终顺利出台,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卖一头“放心猪”亏本60元

广州私宰肉猖獗,从表面上看,“无良”的市场生猪肉品零售档主是众矢之的。然而,他们只不过是整个流通链条上,受盘剥的“替罪羊”。

老陈是广州市天河区东圃肉菜市场一个普通的“猪肉佬”。在自己的档口,卖“放心肉”,赚“放心钱”,是他入行近10年的最大愿望。

据老陈介绍,广州生猪产品流通主要链条是:生猪养殖场――毛猪批发市场――屠宰场――肉菜市场――消费者。本来肉品零售商在第二、三个环节之间出现,挑选合适的生猪,再到屠宰场代宰,再直接运回市场销售就可以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选猪、生猪送屠宰场屠宰、肉品运送市场,这几个原本零售商可以自己承担的部分,只能交由特定中间商去操作,而中间商赚取了高额的利润。

老陈向记者提供一份记录表:其从“放心肉”中间商批发来的一猪边产品净重136斤,当天批发价7.6元/斤,总价1033.6元。在被分成15个不同部分,按不同售价在市场上销售完毕后,当场结算现金,老陈手上只拿到968.8元。

“卖这一头‘放心猪’,我要贴上64.8元。除此以外,我的档口租金、经营税收、工商管理费、水、电费等成本还没有算进去。”老陈坦言,赚钱的只有中间商。

而另一份记录显示,中间商通过一头猪边净重195.2斤的‘放心猪’,就赚取了390余元。卖“放心肉”不赚钱,靠什么吃饭?零售档主为了生计,不得不铤而走险,偷偷售卖“私宰肉”。

中间环节的暴利

由于大多数“私宰猪”游离于检疫环节,在货源、屠宰环境这些都不能保证,一旦进入流通环节,后患无穷。据了解,相当一部分“私宰猪”带有寄生虫、毛囊虫等病菌,其中猪只常见传染病猪链球菌去年还曾经导致四川出现近40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除此外,为提高生猪的瘦肉转化率,经常被泛用的瘦肉精,药物残留也会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另一方面,为增加猪肉重量,给“私宰肉”注水,也令消费者健康遭遇污水的危害。“从目前‘私宰肉’泛滥的前因后果来看,‘肉品流通中间环节的问题’是其中的一大症结。政府的所有有关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的条例法规,从未出现过必须设置中间商的要求。”原广州市白云区肉菜市场协会会长张太湖称。

据记者了解,中间商的存在确实是法理难明,但目前生猪产品流通市场却正是被其所操纵。这股势力盘踞该领域多年,背后是令人震惊的巨大利益黑洞。

按一般一头200斤毛猪,屠宰后猪边产品净重166斤,零售商与中间商的进货价差达365.2元。广州目前每日“放心肉”约6900头,一年365天下来,中间商赚取了9亿余元。

而面对垄断利益,对于生猪屠宰领域拥有管理权限的商贸、工商、农业、卫生、质监、防疫、公安等八大部门,却难以形成合力进行治理。

八大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生产兽药的企业由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负责;使用农药的养殖业由农业部门负责;兽药载体的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由农业部门负责;肉畜收购和屠宰企业,除个体和私营业者外,均由商业部门负责;肉品销售及卫生监督,由商业部门、质检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负责。

看似天罗地网的行政管理,事实上是“好事争着管,难事互相推诿,有成绩自己总结”。

八大部门束手

张太湖认为1997年颁布的新条例――《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也称“旧条例”),漏洞太多,令市场垄断得以滋生。

与此相对应的是,外围的私宰场遍地开花。去年5月份左右,广州市人大委托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作出的调查显示,当时市场上超过70%的生猪产品是“私宰肉”。虽然后来政府打破垄断的文件出台,最近“放心肉”已经提高到每天6900头左右,然而相比目前一天约1.5万~1.6万头的总体需求水平,“私宰肉”市场份额仍然超过50%。

同时,旧条例中设定的一些行政许可也为垄断和腐败创造空间。“运肉专车要经多个部门审批核准,而且按区划定点供应肉品。”张太湖指出,有行政许可,无疑增加了部门的利益空间。合理的做法应为,只要是符合卫生要求的车辆,均可承担肉品运营的工作,同时只要是符合相关要求的“放心肉”,也应该可以在市场销售。

然而,此前一位市场开办者曾向记者透露,其曾经以市场开办者的身份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希望参与肉食品运营工作,此后却石沉大海。为什么一些中间商的申请就能批,个中利益纠葛,该开办者也说不清道不明。

在这些行政许可之下,本是强行切入流通系统的中间商,手握有关部门的肉品特许通行证,变得有恃无恐。

目前,广州生猪产品流通市场上利益冲突白热化。一方面,肉品零售商罢市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为重新争夺市场,中间商之间的打斗、械斗也频频见诸报端。去年,两大中间商为争夺广州海珠区海联市场的肉品经营权,200人对峙1小时,数十警力到场后才控制局面。一位市场开办者称,去年几乎每个月都见有较大宗的与肉品流通相关的暴力冲突见诸报端,而规模较小的摩擦更是数不胜数。

而在目前零售市场传统销售方式中,鲜肉一经摆上柜台分割后就没有任何标记,既没有商标、厂家,也没有条形码,更没有卫生质量标准。真假难辨,一旦发现问题,也无法追究责任。

强化行政问责违规掉饭碗

广州“私宰肉”当道,要根治两大病灶。一是市场流通规则的制定,二是行政管理狠抓执行。张太湖庆幸,以上两个方面的内容得到立法机关广州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即将在7月1日起实施的新条例,对此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在市场游戏规则上,主要宗旨是“放开”,一是打破分区供应的旧体制,赋予零售肉档自购生猪委托代宰的权利。二是外来肉只要符合要求,也可以在广州销售。三是运载工具只要符合卫生要求,不需再经过行政许可。

“在新条例中,强化行政管理问责,是条例内容中容量最大的一个条文,也是一大立法亮点。”广州市人大副主任李力称,该条文包括14项,以“严格问责、强化操作”为原则,对问责的方式和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例如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方式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方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条例还对“不参与联合执法”、“向违法行为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查处”、“投资入股参与经营屠宰场、市场、生猪批发”等六项违规行为作出具体处理细则。从条例上看到,14项违规,最低处理起点是调离原工作岗位,直接打破铁饭碗。

李力称:“以前的法律条文对行政问责的约束太弱了,这次人大就要通过立法彻底狠抓执法落实。”

张太湖坦言,生猪的质控过程可以非常严密。从养殖场开始当地动物检疫就应介入,包括毛猪运输车辆的防疫,从毛猪批发市场运到屠场过程的检疫。而分切成肉制品后,则由卫生部门进行肉类检测,甚至到肉菜市场后,市场检测室也应对肉品的含水量作测定,判定其是否注水。“质控并不是无章可循,关键是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到位。”

广州市人大有关人士坦言,在制定这个新条例的过程中,由于涉及较大的集团利益和部门利益,立法过程更显公平公正的立法精神。

“只要卖‘放心肉’有钱赚,我绝对不会投机偷售‘私宰肉’。”像老陈这种盼望“放心肉”以零差价入市场的肉品零售商成千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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