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次
乱喂食 乱用药 我省生猪外销遭遇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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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10月20日讯 曾经在上海人的“菜篮子”里风光无限的我省猪肉,正遭遇“滑铁卢”。由于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目前,我省供应上海的生猪所占市场比重已从高峰时的35%下降到6.1%。
省农委主任韩柏泉说,“要促进我省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其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作为畜禽养殖业大省,我省去年畜禽肉类产量达341.7万吨,蛋类产量115.3万吨,奶类产量7.4万吨,肉蛋总产量位居全国第六位,是我省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但是,由于一些畜禽饲养者为牟取高额利润,违法使用激素类药品如“瘦肉精”、镇静类药物如安眠药,以及超量、超范围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导致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由此导致的后果便是相关产品外销遭遇压力,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对我省畜产品均采取了严格的市场准入措施。在这一背景下,省政府昨天将《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韩柏泉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时说,《条例(草案)》中对畜产品的饲养和加工均作了规范,严格控制饲养过程中疫苗、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并对畜禽饲养场的环境卫生管理作了具体的要求。此外,猪、牛、羊要实行强制免疫标识管理。
据了解,为避免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畜产品流入,避免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条例(草案)》对畜产品运输管理作了规范,并规定了经营场所和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列举了禁止经营的畜产品。
而发现畜禽产品有安全问题的消费者,《条例(草案)》则规定有权要求畜产品经营者出示畜产品检疫证明、验讫标志,也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
据了解,目前国家尚未就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及时制定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符合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要求,并有利于提高动物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加快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出口创汇”,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审查该法规草案后称。(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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