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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大夫 编辑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08-06-10 15:03点击:次
让养殖户“先卖后养”规避风险 让经销商有效应对价格波动 生猪期货:解决制约因素才能运作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张经表示,实行生猪期货的最大价值在于,让养殖户的生猪提前面对市场,通过“先卖后养”规避风险,减少生猪养殖的盲目性,减缓现货价格的不合理波动,保证一定的利润。我国目前开展生猪期货交易、完善生猪市场体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应加紧研究生猪期货的细节问题,尽快推出生猪期货品种。 对于近年生猪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产业链条上的各类养殖、屠宰以及肉制品加工企业有更为深刻的感受。 湖南新五丰公司董事长张跃文用“投入大、收益小、风险大、看不到希望”概括了近年生猪市场所面临的发展境况。新五丰公司每年供港澳生猪达到35万头,占全国供港活猪的22%,同时也是国家重点生猪活体储备基地。 张跃文表示,这些年生猪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市场波动剧烈,产业发展受到影响。保持稳定的收益对产业发展十分重要,因此,他对借助期货市场保持产业长期稳定经营抱以厚望。 “我们在产业链条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卖猪难和买猪难的困惑,缺少价格发现机制,缺少套期保值的手段。”湖南正虹集团副总裁陈栋说,“以前在饲料生产的原料采购环节,我们利用期货市场针对玉米、大豆进行套期保值,规避了价格风险;而推出生猪期货,终端产品也就有了避险途径。” 辽宁省本溪县养猪协会副会长谢克军长年与农民接触,深知农民养猪的难处。他说,上市生猪期货是大家盼望已久的好事,国家目前的各项补贴和扶持政策具有一定效果,但还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的建立予以完善,企业非常希望生猪期货市场能够尽快发展起来。 然而,生猪期货的推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些专家表示,标准落后制约了生猪期货的推出。 在生猪市场标准领域,我国畜产品知名研究机构华中农业大学走在前列,许多相关标准都由这里制定,学术水平国际领先。但据介绍,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完善的、可用于商业贸易中生猪活体检验的通用标准。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NY/T822-2004)和瘦肉型猪活体分级(GB8470-1987)是我国现有的两部关于瘦肉型生猪品质活体检验的标准,前者主要应用于种猪选育,后者以体貌、品系、背膘和体重四项指标加权,可操作性略强。生猪期货合约的制定,需要拟定一套最大限度贴近现货市场的切实可行的标准,为市场提供一个标尺。 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华中农业大学达成协议,将在制定期货合约的质量标准方面进行深入合作。该校倪德斌教授认为,生猪期货的推出,有利于规范市场标准,推动产业化进程。 期货市场的发展对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但目前企业对期货市场的认识和利用水平较低,需要来自产业和地方的支持配合。特别是对于生猪期货来说,未来市场功能发挥与企业参与程度紧密相关,同时生猪市场的特殊性又使交易所对期货合约与制度设计态度更为慎重,需要地方大力配合共同推动这一品种的开发上市。 基于此种考虑,大商所分别同四川省、重庆市以及湖北省等生猪产销大省(市)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将建立和完善期货新品种开发的调研协作、期货交割库的调研协作、期货市场发展与服务工作的协作等机制。 期货交易所与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这在国内期货市场还是第一次。市场人士认为,交易所与地方政府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地方政府与交易所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密切联系,形成共促期货市场发展的局面。 生猪期货交割地和交割模式选择是考察重点,为了对交易所合约设计与规则进行检验,通过实践对合约和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保证生猪期货推出后成功运行,大商所在湖北考察期间组织了生猪期货模拟交割。 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生猪是一个鲜活品种,在期货交割环节与传统农产品以及工业品有较大的不同,需要在现行规则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合约及交割规则的设计要符合现货市场的特点和规律,需要根据市场流通特点选定交割场所,合约规则应与现货市场紧密结合。 开展鲜活品种期货交易,在国内期货市场上生猪期货将会是第一个。这个第一,将是众所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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