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小猪死亡买主欲扣卖主做人质
作者:康大夫 编辑 &n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时间:2008-06-16 10:10点击:次
本报宜春讯 黄汉春、王金、记者李光明报道:近日,铜鼓县茶山林场养殖户付某向湖南浏阳张坊小猪贩卖户廖某,从廖某处购进小猪35头,共计33250元。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付某购买的小猪10天内如有死亡,由卖方负责,10天后死亡由买方自行负责,付某先扣留1500元,10天后无情况再付清货款,其余款项当场付请。
付某在购进小猪几天后,小猪接二连三地死亡,到第11天时已经陆续死亡14只,见此,付某打电话找来廖某,并要求退货,否则就扣留廖某为人质,双方发生纠纷。铜鼓县城东工商分局获悉后,即与县消协派人到茶山付某家进行调查调解。 原来廖某提供的小猪虽有产地检疫证明,但到铜鼓后未按规定到当地畜牧水产检疫部门备案,重新检疫,有带病入境可能,虽有协议在先,但付某存在过错,且造成损失较大,应对协议规定之外也负一定责任,经工商人员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最后双方协商一致,由廖某一次性赔偿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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