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政策日前出台

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政策日前出台

作者:颜明华来源:重庆日报时间:2008-06-30 11:20点击:

    6种情形不获政府补贴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颜明华)怎样补贴,哪些该补哪些不该补———全市规模养殖户所关注的补贴政策进一步明确。日前,市农业局、财政局和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文件,就今年对规模养殖户的资金补贴原则、建设规范和验收条件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生猪产业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今年初,在生猪行业低迷的情况下,市政府及时出台《关于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意见》,就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扶持重点和政策措施进行了宏观布局,市农业局紧接着就规模养殖标准、场址建设规范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一系列扶持政策极大地促进全市生猪产业的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纷纷涌现。但在此中,各区县还存在着规划滞后、区域布局不合理、盲目发展、降低建设标准、建设规范落实差等问题。

    为此,市农业局等部门这次联合出台《关于贯彻2008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养殖场选址在适宜养殖区内、按相关规范建设养殖场,且年出栏量达到3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可获得政府的养殖补贴。

    市农业局同时强调,养殖场(户)存在以下6种情形,政府不予以验收和补贴:达不到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规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餐馆、食堂的泔水或垃圾物质饲养家禽;在市区绕城高速公路二环以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发展规模养殖;今年发生过重大疫病等。

    据了解,今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资金由市、区县共同负担,其中市级承担90%,区县(自治县)承担10%。

责任编辑:  

热门讨论

产品直通车

百度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