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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厂某职工离职后竟做病死猪肉生意

作者:康大夫来源:互联网时间:2013-06-27 11:31点击:

  据陈某芳交代,她与刘某皇系情人关系。案发时,刘某皇因病到横车镇去打针而得以逃脱。

  2011年8月25日,警方将刘某皇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继续进行追捕。猪e网网友介绍,警方三赴江苏泰兴,追查刘某皇的下落,但均无果。后通过调查获知,刘某皇曾在当地一家肉食品加工厂工作,与当地肉食品加工厂的关系密切。

  2012年2月,警方终于掌握了刘某皇的行踪,发现其经常在安徽与湖北交界地带游荡。当月27日,警方在蕲春县檀林镇将刘某皇抓获,现场查扣了一辆运输病死猪的小货车及12头病死猪。

  刘某皇交代,蕲春的窝点被警方端掉后,他又伙同他人开设了一个购买、屠宰、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黑作坊”,地点在与蕲春县檀林镇交界的安徽省太湖县弥陀镇一偏僻农村村民家中。

  警方随即赶赴弥陀镇,并当场查封病死猪肉4.927吨,扣押作案工具若干,刑事拘留3人。

  无权威鉴定机构致追责难

  案件虽然顺利告破,但如何追究刘某皇等嫌疑人的责任则成为蕲春司法机关面临的难题。

  警方查明,2008年,刘某皇曾因生产销售病死猪肉被上海警方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上网通缉,并于2009年7月24日被抓。因为病死猪肉的鉴定问题无法解决而被检察院不予批捕,刘某皇被取保候审。

  “我们逮捕他后,他坚称病死猪肉经过高温蒸煮后没有任何问题,并不认为自己从事的工作涉嫌犯罪。”潘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没有权威鉴定机构认定病死猪肉,使刘某皇敢肆无忌惮地组织人员生产销售病死猪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种“病死猪肉”产品的鉴定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资质。

  蕲春警方先后找到湖北省卫生厅、省食安办,指定湖北省疾控中心和武汉市疾控中心作为鉴定机构。但这两家机构均表示,他们只对危害人体的产品作鉴定,动物肉制品不属于他们资质确定的鉴定范围。直到案件审查起诉,蕲春警方也未能拿到有关鉴定报告。

  最终,刘某皇等4人因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追究刑责,其他涉案嫌疑人均未被追究责任。

  “虽然刘某皇等人被追究刑责,但刑期均在3年以下。他们出来之后,很难说不会再走上老路。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暴利会让他们再次铤而走险。”潘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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