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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谣传黎平县猪肉出现寄生虫的通告

作者:佚名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时间:2014-10-28 13:47点击:

 

  黎府告〔2014〕22号 

  近期,有人谣传“黎平猪肉出现寄生虫”的消息,我县立即组织工作组到县城和各乡镇农贸市场进行实地调查与检测,没有发现猪肉有寄生虫,“猪肉有寄生虫”之说纯属谣言。为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猪常见寄生虫中,多数寄生虫成虫无法到达肌肉组织且在肌肉组织中无法存活,更不可能看到活的虫体。经过互联网搜索,此消息与网上谣言如出一辙。与此同时,我州其他县市也出现了类似情况的谣传,其中从江县、麻江县猪肉样品经省动物疫病研究室检测,没有发现所谓的“猪肉寄生虫”。

  二、我县市场上经检疫合格的猪肉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广大群众一定要购买检疫合格的畜产品。

  三、对造谣、故意传谣的微博客或微信账号由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依法对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发现谣言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855-6221224;110。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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