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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财产被扣押擅自变卖获刑罚

作者:佚名来源:农民日报时间:2015-03-06 13:31点击:

  明知自己饲养的200头生猪被法院裁定扣押,仍擅自变卖其中的79头。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郑德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0月10日,沭阳法院在审理葛军诉郑德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告人郑德俊所养的200头生猪予以扣押。同月中旬,郑德俊在未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变卖被扣押的79头生猪,后离家外出。在其外出后,其父亲郑加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余下的生猪全部变卖,致使法院扣押的财产无法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德俊擅自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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