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闻猪臭患上高血压 邻居状告猪农索赔2万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特区报时间:2015-04-13 10:28点击:次
王庆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因为自己家中养的猪惹上官司。据了解,王庆是东方市某村的一户村民,原先是以种田为生,后来随着城市的发展无农田耕种后,他开始以养猪为生。但就在去年的时候,他却收到法院的传票,坐上了被告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村民家中养猪,遭邻居起诉 王庆是东方市某村的村民,在家中养猪已有四五年时间,去年的一天,他收到了法院传票。他打开传票一看,他是被邻居黄朝阳起诉,原因是其在家中养猪。 据了解,黄朝阳是王庆的邻居,他认为王庆养猪的数量较多,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黄朝阳诉称,他和王家是邻居,双方的房屋相互挨着。而作为邻居的王庆家,这些年来却一直在家中养猪,而且王庆家猪圈的围墙,正好堵住了自家的最主要的通风要道,猪圈粪便的臭味顺风飘到他们家,影响了他们一家的健康。 邻居称患高血压,索赔2万 黄朝阳诉称,自己因王庆家养猪的问题,还患上了高血压,所以,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请求法院判令王庆拆除家中的全部猪舍,并禁止其在家中大规模养猪,同时索赔2万元医疗费用于治疗高血压。 法院判决:判决可继续养猪 但需再加强控制 针对此案,一审东方法院认为,王庆作为农民,在家建猪圈养生猪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和当地习惯,属正常生产经营范畴。虽然猪粪排出的异味对包括黄朝阳在内的邻居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庭审后,经该院引导,王庆已将排粪通道硬化且密封修整,粪水不再渗出,只要今后注意猪舍的卫生,就不致于影响到邻居正常的生活。黄朝阳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佐证其原发性高血压病与隔壁猪舍养猪有联系,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一审宣判后,黄朝阳不服判决,向海南省二中院提起上诉。 海南省二中院认为,作为邻居的黄朝阳、王庆2人在使用房屋类不动产权利时,相互间应当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王庆小规模养猪以维持生计,让其拆除猪圈、迁出自家院子,超出其经济承受能力。且王庆在经历一审法院引导后,对粪池和排污管做硬化处理和掩盖,更加积极维持猪圈清洁,并一直保护周围环境。对于其养猪不可避免产生的一定气味,黄朝阳作为后来迁入居民,应从互利互让和尊重当地习惯角度出发,给予王庆生存发展权利延伸一定程度的容忍。 此外,海南省二中院还认为,虽然王庆在自家院子养猪未违反法律规定,但其在享受邻居黄朝阳给予便利的同时,也应当充分尊重黄朝阳享有呼吸新鲜空气和享受宁静生活环境的权利,除了做好污水、粪便、猪圈卫生的处理,还应当采取一切合理必要措施控制气味飘散,适当减少出栏量,以免影响他人实际生活。近日,海南省二中院就此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了黄朝阳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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