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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部分地区实施污染防治条例的调研报告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时间:2015-09-24 14:46点击:

  广东省是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行业反应最为突出,实行最为严厉的省份,经过一年多的实际运行后行业和相关监管部门都有了一定的经验和问题,为此2015年8月4日—6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与民盟广东省委、行业专家及媒体一行14人赴广东江门市、阳江市、佛山市就当地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和养殖企业就在畜禽污染防治管理上所积累的经验和问题等进行调研。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阳江市是粤西重镇,2014年阳江市生猪存栏量162.21万头,家禽出栏2081.56万只,牛存栏1.71万头,羊出栏1.97万头。全市规模化养殖猪场数量1689家,年出栏500头以上占总出栏44.5%。

  2、江门市2014年全市生猪饲养量512.8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1157个,养殖专业户7335个,散户19402个。

  3、佛山市生猪年出栏约155.77万头,其中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54.5万头,专业户年出栏90万头,

  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经验

  1、养殖行业大部分的污染来自于养猪行业

  从环保部门的监督和养殖污染投诉中看到,养殖行业的污染大部分来自于养猪行业。而由于各个地方养猪行业的发展不同,造成污染的主体也有所不同,阳江市主要是“公司+农户”合作模式中的合作农户,由于大企业的带动使农户降低了养殖风险,在注重增加养殖量的时候,却忽略了环保问题。江门市由于基础设施差,江门辖区内的养殖企业环保处理能力比较薄弱,大部分养殖场将沼气池作为养殖废弃物处理的主要设施,后续处理设施较为欠缺。佛山市以生猪出栏3000头以下养殖场为主,规模较小,养殖场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环保意识薄弱。

  2、农业、环保部门一同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经过认真研究合理规划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所有区域由当地(市、区)级人民政府监督执行。目前,阳江市已关闭禁养区养殖场53家,治理达标养殖场51家。佛山市2014年底,需要环境治理养殖场365家,截至今年6月,共完成258家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或关闭、搬迁,占规模化养殖场的71%,其中获国家减排认可的养殖场119家。

  3、严格执行养殖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对申请新建养殖场以及申请政府扶持项目的企业严格把关,将环保审批文件作为前置条件,没有环保审批的一律不予批准。

  4、大部分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4年阳江全市有3638家养殖场(户)达到常年存栏100头的规模,按照规定都应该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是实际核发养殖场仅229家,占到总数的6.3%。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畜禽养殖布局不合理。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缺乏全局性规划和布局,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发展尚未完全纳入统一的审批管理。

  2、养殖企业重饲养轻治理。一些养殖企业虽注重采用新技术,提高畜禽生产能力,但重饲养轻治理,不愿使用环保技术或购买环保设备,这些都加大了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的难度。

  3、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这是目前给江门市带来环保压力的重要因素。养殖业承担着解决人民生活所需畜禽产品的社会责任,本身经济效益低,也很不稳定,特别是近两年,养猪业普遍亏损,养殖场缺乏资金建设和运行粪污处理设施。要建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这给养殖户带来了很大压力;反而环保不达标,所接受的处罚比投资建设环保设施的资金要少,更有些地区只采取不颁发环保审批证而不给予处罚。监管力度完全不够,给当今的畜禽养殖环保带来了无形的压力。

  4、病死畜的污染亟待解决。佛山市一年平均猪死亡量在4-5万头,当地采取最多的处理方式就是掩埋,大量病死畜进行掩埋必然给土地造成污染,更有一些不法企业将病死畜直接乱扔不采取任何处理。

  三、意见和建议

  1、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适用标准。为了与《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粤府办【2007】107号)规定与养殖备案的养殖场标准相统一,实现环保监管与养殖备案监管的无缝对接,建议规模化养猪场规模为生猪存栏100头以上,肉禽存栏1000只以上,蛋禽存栏500只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肉羊存栏50只以上;肉兔存栏100只以上。

  2、合理利用养殖废弃物。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具有资源属性,可以用来制造有机肥、沼气、发电等,防治养殖污染应以疏导为主,避免采取生硬的关停措施。

  3、设立养殖业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切实解决养殖业污染治理经费。对因畜牧业规划调整划定为禁养区或因密集养殖区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设立养殖业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对养殖业污染减排给予奖励、补贴,对关闭、搬迁的养殖场给予补偿。

  4、通过奖励补贴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养殖场废弃物以有机物为主,通过有效处理后能够资源化利用。建议养殖场污染物治理采用种养结合的模式,猪粪经发酵后制成堆肥供农业利用。

  对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给予扶持,在用地上按照农业用地给予优先解决,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并按处理量给予补贴。

  对有机肥使用给予补贴,鼓励种植业使用有机肥,一方面促进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另一方面减少化肥在种植业的使用,一举两得。

  5、政府合理规划建立专业病死畜处理厂或者补贴第三方进行处理。通过病死畜的集中处理,对于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更好地服务行业、服务人类。


  四、总结

  通过走访广东三个地区,大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到了粪尿的再利用问题。“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畜禽粪肥是农业生产宝贵的肥料资源,为农作物提供丰富的有机养分,这是全社会急需科普的一个概念。畜禽养殖业是为社会服务的,具有社会属性,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但是,由于制度层面缺乏必要规范和扶持引导,导致大量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没有得到科学处理和合理利用。随意排放,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当社会影响被放大的同时,行业发展也遭受到极大的影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采取“疏堵结合”立法思路,通过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随意排放,旨在从根本上破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题。但是因中国地理纬度跨度过大,南北方自然条件差异明显,这种客观现实要求我们不能搞一刀切,具体如何开展资源化利用,需要因地制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来解决。根据此次调研了解到的情况,中国国畜牧业协会建议如下:

  1、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分对畜禽养殖业的规划发展很有必要,但是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政府部门鉴于环保压力,加上养殖企业属于免税企业,在划定方案时,很容易把养殖企业排除在外,就变成了禁养区、限养区,没有适养区,养殖企业面临拆迁却无处安放,建议各地在划分区域时,除环保、农业部门参与外,应该吸收社会力量,请相关领域专家等共同参与,征集社会意见。

  2、污染的执法水平和治理力度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各地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交流,借鉴成功经验。

  就本次调研的三个地区阳江、江门、佛山对比,佛山的经济发达,环保部门治理工业污染经验多,认为农业污染没那么高的难度,养殖场的治理模式以农业利用为终端,发展水产养殖、农作物种植利用为主。而阳江、江门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薄弱,环保部门觉得执法、治理难度大。

  3、养殖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鼓励措施进行引导。

  养殖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环保方面也有了非常大的改进和提升。通过此次调研,相关管理部门和养殖行业普遍共识是养殖场粪便合理利用,种养结合。无论是干清粪,还是水泡粪只要能达到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不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就是值得推广和使用的方法。但在有机肥的使用上,无论养殖企业、还是第三方有机肥厂,都存在运营困难、亏损严重、有机肥市场营销难度大等问题。如果政府出台鼓励措施,例如有机肥生产补贴,与化肥享受同等甚至更好的运输优惠(参考城市污泥处理的相关激励措施)、将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设备列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这将减轻养殖企业一次性投入的资金压力,提高养殖企业处理粪便的积极性。

  4、合理规划和适当补贴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厂

  阳江、江门、佛山三地区都没有无害化处理中心,采取以掩埋为主的处理方式风险很大。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解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政府应拿出一些资金或鼓励措施,鼓励第三方积极介入病死畜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保证处理厂的适当盈利和长期经营。

  5、发展环境友好型畜牧业离不开养殖场装备的升级,不管是生物安全角度还是环保治理,畜牧工程作用都很重要,需要引起重视。

  目前,畜牧工程领域专家缺乏、科研院校没有设立此专业、设备市场竞争混乱、标准欠缺,这将影响整个畜牧业的转型升级,制约畜牧业发展,政府应尽早将畜牧业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补贴,在相关行业标准制定、产品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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