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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调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 首次采用区间设置

作者:佚名来源:大宗商品时间:2015-11-02 11:25点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5年第24号公告)。新版预案指出,国家加强对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主要目标是促进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防止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预案明确,将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上涨调控区域。

  猪粮比价,通俗说就是生猪价格和作为生猪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的比值。按照我国此前相关规定,生猪价格和玉米价格比值在6比1,生猪养殖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点。

  央广网财经记者对比新旧版本发现,有几处值得关注的修改:在调控目标方面,新版本明确提出防止猪价出现大幅波动;在预警指标方面,把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从6:1调低至5.5:1—5.8:1,这是自2009年国家出台猪价调控措施后首现下调并采用区间设置;在响应机制方面,特别是当猪肉价格大跌时,弱化了微观层面调控,更注重宏观调控。

  对于为何下调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北京市新发地统计部负责人刘通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和我国养猪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关,一是我国养猪的规模化水平越来越高,二是仔猪的存活率水平不断提高,这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养殖户的生产成本。早前设定的6:1这一盈亏平衡点,其实已在养殖户的盈利区间。此次下调盈亏平衡点,反映出了政策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调整的主动性。”

  “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这一指标在反映养殖户盈亏水平方面的地位在下降,除了猪粮比价,养殖人工成本和环保成本的权重在增加。”卓创资讯分析师姬光欣对记者表示:“并且,用当期的猪价比当期的玉米价格,有一定的滞后性。此次把盈亏平衡点设定为区间,有利于缓解因生产周期因素造成的指标‘失真’。”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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