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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饲料引发官司 法官巧用“换位思考法”促和

作者:佚名来源:东南网时间:2016-07-10 09:59点击:

  

  东南网宁德6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瑶 通讯员 吴惠玲 戴玲玲)近日,宁德市古田县生猪养殖户黄某夫妇,因猪饲料的问题和林某闹得不可开交,演变成官司。针对双方当事人互不“买账”的问题,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利用“换位思考法”,成功调解该案,促成和解。

  据悉,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黄某夫妇向林某购买生猪饲料,共欠货款23698元人民币。经林某多次催讨,黄某夫妇以林某提供的生猪饲料部分霉变,致其生猪死亡为由,拒不付款。林某无奈,上诉至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判决黄某夫妇支付林某生猪饲料款。黄某夫妇不服,上诉至宁德中院。

  “是你卖的饲料有问题,我养的生猪都死了,还要我给你钱?不可能!”法庭上,黄某连连摆手,并要求林某赔偿相应损失。林某则据理力争:“我承认,饲料有点发霉,可你们生猪死了,并不能证明是我这饲料引起的,怎么能把责任推到我头上?”双方唇枪舌剑,谁也不让谁。

  鉴于林某承认部分饲料发霉,法官决定采用“换位思考法”,让双方分别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动员林某适当减少货款总额。几经劝解,林某同意在原审判决数额基础上减少1万元,黄某夫妇亦放弃了索赔,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习惯把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忽略别人的难处,从而引起矛盾。”宁德中院的承办法官表示,如果双方当事人学会换位思考,定能创造更多和谐。

责任编辑: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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