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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如潮涌 湘潭发展家庭农场542家

作者:佚名来源:湘潭在线时间:2016-08-12 12:00点击:

  湘潭在线8月12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白杨 通讯员 任之行 章婷)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在技术措施和组织形式上都有着质的区别,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之一。近几年来,我市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来抓,有效促进了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发展家庭农场542家,其中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36家,拥有注册商标的23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10家,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145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达10.6万亩,从业劳动力近3万人,呈现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势头。

  养猪种稻 两全其美

  全国“优秀农民工”、省“科技示范户”吴厚光,是湘潭县杨嘉桥镇人。他长期从事生猪养殖和贩运,并牵头组建了利群生猪专业合作社。如今,合作社年出栏生猪6.4万多头,年产值近亿元。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沼气池无法完全处理生猪粪便,沼渣沼液也缺少用武之地。

  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吴厚光决心利用生猪粪便作为有机肥种植水稻。去年,他投资480余万元,购置了收割机、插秧机、旋耕机等设备32台套,注册成立厚德家庭农场,在易俗河镇谷塘村和雨湖区鹤岭镇金桥村共计流转耕地2300多亩,农忙季节用工量达50余人。

  俗话说,“地是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用猪粪便或沼渣沼液种田,不用施化肥,既节约了成本,又改良土壤,还提高了稻谷品质。田间管理,特别是病虫防治,吴厚光坚持以物理方法为主,购置太阳能杀虫灯和放养害虫天敌;稻田除草也多采用人工,拒绝一切除草剂。他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有机大米的品质,实现优质优价。

  去年,农场销售收入180余万元,纯利润41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达70多万元,被市政府评为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多领域创新 多产业融合

  湘乡市山枣镇宏农家庭农场,创办于2014年5月。主要经营水果、花卉种植,食用农产品销售和乡村旅游。农场位于320国道旁,交通便利,当地的水土、气候等自然条件很适宜黄桃、冰糖柚等果树生长,具有挂果早、产量高、品质好等特点。到现在为止,农场流转到耕地200亩,山地200亩,承包小型水库1座,建设了可同时容纳200余人的农家乐餐厅,已成为当地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家庭农场。

  突出科技创新成果的运用,大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是宏农家庭农场的至力法宝。农场与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开创之初引进优良杨梅品种5个、优良柑橘类品种3个的基础上,今年又引进桃类新品种10个,柚类品种2个及塔罗科血橙。旨在通过丰富产品品种,提升发展后劲。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农场在新栽果园内套种了花生、黄豆,饲养了5000羽土鸡,满足餐饮加工需求的同时,提升了土地的附加值,缩短了投资回报期,增加了农场收入。去年,农场实现产值470万元,利润167万元。

  作为全省农业信息化建设第一批专业示范站(点),宏农家庭农场多次单独或联合农业、林业、移民、农综开发、科技等部门开展果树栽培技术培训,去年累计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农户800余人,发放技术资料3000多份,提供优质杨梅种苗3万余株。同时与周围多家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建立了产业信息服务联盟,共享资源,促进共同富裕。

  政府引导 部门支持

  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是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范、引导和扶持。

  去年,市农委经过认真调研,并充分听取了各县(市)区、园区和有关市直单位的意见及建议,起草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政行动指南;按照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的思路,出台了《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制定了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提出了申报示范家庭农场相关要求,明确了每年创建2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工作目标。对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支持,对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实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产及发展湘潭地方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的家庭农场,予以优先推荐。

  目前,我市搭建了全省唯一的市级农村土地流转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APP),实现农产品网上交易、农村“三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土地仲裁等管理全程信息化,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服务。

  以“深化农村金融合作,服务农业新型主体”为主题的农业融资对接活动,切实解决了部分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近3年以来,全市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42家,贷款资金总额达462万元;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发展资金,大力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总额在220万元以上;并且落实家庭农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申报家庭农场的,工商部门按规定免收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

  同时,引导各类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等与家庭农场建立利益连接机制,探索形成了“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产品市场+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发展模式。并加大对家庭农场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市场主体积极向管理水平更高、经营规模更大、生产手段更新的家庭农场转变,营造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列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家庭农场走自主创新、快速发展的道路。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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