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清晖园附近,一猪肉商家在闹市区打出了“再肥,我也不吃瘦肉精!”的巨幅广告。
日前,17头经广州工商局抽检瘦肉精含量疑似超标的生猪进入顺德区内流通领域,其中6头已屠宰,相关部门抽检未超标。
3月6日上午,顺德区工商局接到上级紧急通知,有17头经广州工商局抽检瘦肉精含量疑似超标的生猪已进入区内流通领域。随即顺德区工商局联合经贸、农业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前往屠宰场了解情况。
据了解,此次疑似瘦肉精事件中,从广州购买生猪的经营户所在地是容桂街道,而该经营户长期定点的振东屠宰场是在大良街道。该批生猪不仅在前期属于跨市际流通,而且在进入顺德后,其经营模式也是跨镇街进行,其中部分生猪屠宰后已在容桂上市销售,而大部分仍在大良振东屠场圈养。
此次流入顺德区的17头生猪,全部属于繁殖型猪。在生猪饲养过程中,养殖户通常只会在商业型猪(肉猪)的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而不会在繁殖型猪的饲料中添加。而同时,已屠宰的6头生猪之前经屠宰场抽检并未超标。执法人员兵分几路,检查销售有关猪肉的容奇、细滘、上佳市各市场的猪肉档口,详细登记销售情况。即使该部分生猪之前已由屠宰场进行过检验检疫,仍然协助农办对猪肉进行二次抽检,保证其安全。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求屠宰场对剩下的11头生猪进行宰杀前百分百的瘦肉精超标检测,在充分考虑到疑似瘦肉精事件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同时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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