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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环节抽检率不低于12%

时间:2009-03-3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康大夫 编辑 点击:   网友评论

针对近期佛山和佛山周边地区频频截获瘦肉精猪的现状,佛山市农业局昨天再度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必须在今日前建立完善检测室并配备检测人员;在4月15日前,全市屠宰厂须建立生猪“瘦肉精”检测室,原则上每日按照不少于5%的比率对入场生猪实施抽检,农业部门在屠宰环节抽检率不低于12%。

同时,佛山还将逐步推广“场厂挂钩”的生猪定点供应模式,让生猪的来源和去向都更加有据可查。

供应:

推广“场厂挂钩”供应模式

上周,佛山市经贸、公安、农业、工商、药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突袭”了南海桂城肉联厂和大沥肉联厂,重点检查了两家屠宰企业的生猪入场查证检验、宰前检疫和屠宰同步检疫、肉品出厂检验以及合格肉品的验讫出证等。从检查结果来看,两家肉联厂未发现违规情况。

其中,大沥肉联厂目前已经与广东著名的温氏肉猪等三家供应基地签订了供应协议,据该厂总经理钟锦梁介绍,该厂准备与8家左右的供应基地签订稳定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生猪来源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

佛山市农业部门表示,这种生猪养殖场与生猪屠宰厂挂钩,实施生猪定点供应的方式,生猪质量更加有保证,并且便于溯源管理。今后,佛山将逐步推广这种“场厂挂钩”的生猪定点供应模式。

检测:

全市屠宰企业均须建检测室

佛山市农业局昨天表示,近期佛山将集中开展对现有屠宰企业的检查整顿,按照国家新的定点屠宰厂设立规定进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屠宰厂(场)进行改造和整合;屠宰厂(场)不得对生猪及其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严肃查处屠宰病死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在肉品配送服务方面,务必使用符合规格的肉品运载工具将肉品直接配送至肉菜市场或使用单位,禁止使用摩托车运输等敞运方式。

同时,加强屠宰生猪的质量检测。全市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场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对进入屠宰厂(点)的生猪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对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不得屠宰;督促全市屠宰企业在3月30日前建立完善检测室,对其出厂肉品进行肉品卫生检验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检测,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是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出厂。

在生猪批发环节,监督生猪批发市场在4月15日前建立生猪“瘦肉精”检测室,原则上每日按照不少于5%的比率对入场生猪实施抽检。农业部门在屠宰环节抽检率不低于12%,若发现问题,将“发现一批,销毁一批”。

加工:问题肉品将实行召回制度

佛山市农业局昨天再次强调,近期对生猪交易和加工场所的专项检查将保持频密状态,打击违规经营生猪肉品的行为也将保持高压态势。

农业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清查使用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原料把关制度,确保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100%建立进货索证验证和进货台账管理等制度,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等流入生产加工环节。

督促加工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禁止在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肉品将实行召回制度,加工企业须对不符合要求的肉制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召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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