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09年4月8日15时,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并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谈到对疫苗防控工作时,高鸿宾表示农业部将采取了六项监管措施保证动物疫苗质量。
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4月8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当回答明明白白你的心的网友提出的:疫苗质量良莠不齐,某些疫苗使用后甚至会导致畜禽死亡,农业部在保证动物疫苗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的问题时,高副部长回答:为保证动物疫苗质量,农业部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监管措施。
一是实行驻厂监督制度。向定点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疫苗生产、检验及调拨工作进行现场全程监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进行飞行检查。农业部选派专家在事先不通知企业情况下,对定点企业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实施飞行检查。对违反者,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处罚措施。
三是强化批签发管理。对企业生产的每批产品质量检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未经批签发的疫苗产品,不得销售。私自销售未经批签发的产品,一律按假兽药处理。
四是粘贴防伪标签。为方便农牧民识别真假疫苗,规定定点企业生产的合格疫苗必须粘贴防伪标签。
五是强化监督检验。从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分别抽取疫苗样品,由农业部指定技术检验部门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验,保证疫苗质量。
六是严厉查处违法制售假劣疫苗行为。组织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严厉查处违法制售假劣疫苗行为,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2005年至2007年,农业部先后依法严肃查处了个别疫苗企业制售假劣疫苗案,取消了疫苗定点生产企业资格。
【猪e视角】
希望这六项监管措施起到积极作用,真诚希望售药市场尽快规范,为养猪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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