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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局与猪贩签协议 有碍生猪市场流通?

时间:2009-04-11 来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作者:康大夫 点击: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畜牧兽医站与生猪贩运户签定承诺书,此举是否会起到好的防疫效果,还有待观察,对病死猪的严格管理、栏舍消毒这些是有利的,但外购进生猪如此严格管理,有地方保护之嫌,是否会对生猪市场的流通限制又加一层?对低迷的猪价,雪上加霜?是否有必要如此严格管理?

       为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督,四川绵阳游仙区从3月起要求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与生猪贩运户签定承诺书。

        主要承诺内容:   

一、到外地引种、购进生猪前主动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报。

二、做到引种、购进生猪检疫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齐全。

三、引种、购进生猪后要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后经畜牧兽医部门同意后再出售。

四、不销售、不转运、不乱抛病死猪;经常对待售圈舍和使用工具严格消毒。

五、如发生违反有关法律、制度和违背承诺书的行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

         目前全区共签订承诺书15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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