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起步于2001年,目前,在全国省会城市和主要农产品产区,普遍推行对重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在产地、批发市场和超市各环节,开展例行监测、普查和监督抽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重点工作一是不断深化例行监测。2009年,监测产品种类从4类增加到10类,参数从30项增加到68项,范围从36个扩大到259个大中城市。截至2009年底,共检测蔬菜样品11.5万个,畜产品7万个,水产品2万个,获得有效数据225万个。二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普查。自2000年起,农业部每年均对10多种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实施质量安全普查,已获得数十万个可溯源的基础性数据。三是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处罚。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结合专项整治,共开展了10次较大规模的监督抽查,抽查样品近3万个,产品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产品、鸡肉、禽蛋和水产品。
2007年,农业部启动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自规划实施以来,共建设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达507家,质检机构总数已达2228家,可检测农产品参数达3.6万多个,部、省、地、县四级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检测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责任编辑:骆曜华